「排碳有價」時代來臨 推廣低碳旅遊已成未來趨勢

旅遊業者表示,觀光每單位GDP的碳排放量比製造業高出20%,推廣低碳排旅遊已是未來趨勢。記者周湘芸/攝影

環境部上月底公告碳費3項子法,宣告臺灣進入「排碳有價」時代,預計2026年開始收取碳費,儘管旅遊業未列入首波收取名單,但不少旅遊、航空業者近年也逐漸着手低碳、減碳行動。業者直言,觀光每單位GDP的碳排放量比製造業高出20%,推廣低碳排旅遊已是未來趨勢。

隨着疫後觀光復蘇,食宿遊構行需求也跟着成長,不少旅遊、航空業者近年也逐漸着手低碳、減碳行動。臺灣觀光創新協會理事長李奇嶽表示,觀光業並非是「無煙囪工業」,旅遊本身需要耗費大量的能源且排放驚人的溫室氣體,觀光業佔了全球碳排放8%,且觀光碳足跡預計每年成長率爲3%,逐年上升。

李奇嶽指出,若以全球主要的160個國家來看,每產出1元觀光GDP則會排放1公斤的溫室氣體(1.0公斤 CO2e/GDP)。若用此指標,觀光每單位GDP的碳排放量比製造業每單位GDP的碳排放量高出20%,比所有產業的均值高出25%。

李奇嶽表示,旅行過程推廣以低碳排的方式,再以自願減碳的方式取得碳註銷,將遊客旅行過程產生的碳排抵銷,這是對環境的負責,也是未來的趨勢,在歐盟國家已普及推動,最著名的案例便是剛落幕的巴黎奧運,採用ARO方法,即避免(Avoid)不必要的排放、採取減排措施(Reduce)、對無法避免和削減的碳排放再購買碳權進行抵銷(Offset)。

負責碳註銷認證申請的國際碳權開發商禾豐碳中和有限公司總監薛新祐指出,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的碳權,都得經過相關單位認證核發,而核發碳權的機構有3種,第一是根據國際協定遵約,由聯合國CDM或ITMO(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間可轉讓減緩成效)核發;第二是國際民間機構,如核證減排標準(VCS)、黃金標準(GS)等,以審覈自願性碳權;第三則是由區域、國家和地方主管機關核發,而臺灣碳交所交易的首批「國際碳權」即是通過跨國獨立機構黃金認證核發的碳權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