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 權證避險稅降爲千分之一
權證避險交易稅降爲千分之一
立法院院會21日臨時變更議程,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權證避險股票證券交易稅率,由現行的千分之3調降爲千分之1,實施期間爲5年,並增訂授權子法,以規範權證避險專戶控管及監理相關機制。
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指出,接下來將和金管會訂定相關子法,各區國稅局也會積極規劃後續稽徵作業,讓權證避險降稅順利實施。
修法說明指出,爲降低權證避險成本,提升權證報價品質,活絡權證市場,行政院會於去年12月8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新法規定,基於履行認購、認售權證報價責任及風險管理目的出賣權證避險專戶內股票者,證券交易稅稅率由現行的千分之3調降爲千分之1,實施期間爲5年,並增訂授權子法以規範權證避險專戶控管及監理相關機制。
爲配合訂定子法作業時間,明訂修正內容自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公佈後6個月實施。後續由財政部會商金管會就避險必要範圍的認定基準等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子法規。
國民黨立院總召曾銘宗表示,他2020年就提出此項修正案,這次能完成三讀,國民黨團表示感謝。權證是國內衍生性商品非常重要項目之一,有利於散戶和法人的避險,相關市場非常重要,必須加以促進、推廣。
降稅的好處包括:強化券商權證的造市功能和活化整體權證市場,並可協助現貨市場投資人,包括散戶、法人,做好避險,讓現貨市場或期貨市場更爲穩定、強化,同時保護投資人。
財政部強調,權證避險降稅有四大優點,包括一、助改善權證造市品質;二、創造有利投資環境;三、提升權證流動性;四、活絡股權市場交易。
據財政部說明,證券交易稅條例本次修正重點,增訂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覈准發行認購(售)權證,於該權證上市或上櫃日至到期日期間,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自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出賣認購(售)權證避險專戶內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標的股票,每日交易成交總金額在避險必要範圍內的部分,證券交易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3調降爲千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