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會籌組 遇難關

國內房市限貸令發酵,市場資金尋求民間借貸,本來應該成爲國內金融科技「獨角獸」備選人馬的「網路平臺」借貸業者,卻被一連串「債權買賣」平臺或是非法業者出包帶衰,導致業者籌組P2P(平臺借貸產業)公會路遇難關,歷時超過一年還無法成立。

本週二(27日)原本要展開的「網路借貸平臺公會審查會議」,由內政部發起,但卻因法務部未出席,整場會議「技術性流局」,讓業者抗議。

知情人士指出,去年即因im.B債權買賣平臺詐騙案後,便有一羣業務模式不涉及債權買賣的業者,依美國FDIC的定義申請成立網路借款平臺商業公會。

今年2月1日,順利獲得內政部覈准「網路借貸平臺商業」團體業別,但後續申請公會卻在3月遭退回,原因是有另一組人馬也要申請籌組同一公會,導致出現本週二由內政部發起的籌組公會審查會議,該會議邀集P2P業者等代表人,就網路借貸平臺公會籌組事宜開會,審議由哪一個業者成爲公會發起人,與會部會涵蓋金管會、內政部、法務部等,但法務部似乎以行動透露疑慮,未出席下,整場會議「技術性流局」。

市場人士擔憂,是否與近期頻頻出包債權再轉讓業者出包有關,畢竟債權轉讓很容易涉及吸金,導致法務部不願背書。

目前國內P2P業者大致分爲兩塊,「一般網路借貸」與「債權買賣」。前者依據美國聯邦存保(FDIC)定義,以經營「平臺借貸服務」爲主,運用線上平臺實現跳過傳統銀行連結借與貸;後者則以債權轉讓型態爲主。雖然兩方業者經營態樣不經相同,金管會仍期許兩者可列在同一公會。

金管會官員原本在27日指出,近期已經與內政部與其他部會,協助P2P業者籌組公會,期待未來公會成立之後,可以藉由組織的力量,建立組織規範,公會也能依照其章程與規範約束加入公會的業者,未來公會也會定期對外說明。

但面對P2P公會籌組面臨難關,與會主管機關昨(28)日承諾,會議不會無限期延宕下去,一定會有機制協調此事。對於債權買賣平臺陸續出事,金管會官員迴應imB是詐騙,其他業者涉及其營業模式,由司法機關認定。

因此業者提解方,希望政府部門讓先遞件申請公會,並已經順利取得內政部覈准「網路借貸平臺商業」團體業別的業者,先行籌組P2P公會,才能儘速執行公會推動P2P自律、第三方律師或會計師查覈報告,以及未來充分揭露參與公會的P2P業者其債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