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蠻族諸王國】法蘭克王國(一):歷史沿革

法蘭克王國(一):歷史沿革

法蘭克王國(拉丁語:RegnumFrancorum;法語:Royaumes francs;意爲“法蘭克人的王國”)是5世紀至9世紀在西歐和中歐的一個王國,其疆域與羅馬帝國在西歐的疆域基本相同。

法蘭克王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其人民主要由民族大遷徙過程中從日耳曼尼亞遷入的民族組成。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法蘭克王國在其存在的三個世紀中成爲中歐最重要的國家,它當時是中歐的大國。在它瓦解後它的組成部分逐漸演變成今天的法國、德國和其它一些小國家。統治法蘭克王國的國王出自墨洛溫王朝和卡洛林王朝,查理大帝統治時期它達到了其頂峰。

1.建國擴張

4世紀初,法蘭克人以聯邦者的身份定居於羅馬帝國境內的高盧東北角。羅馬帝國本身的軍事力量無法保障其所有邊境,因此羅馬人允許部分被稱爲聯邦者的友好民族進駐其邊境來幫助羅馬維持邊境。西羅馬帝國開始瓦解時,法蘭克人乘機擴展地盤,同時在他們的南邊西哥特人也在擴展自己的地盤。一開始,高盧北部的蘇瓦鬆附近還有一個與帝國其它地方隔離,但依然忠於羅馬的飛地。

公元486年法蘭克人在克洛維一世的帶領下戰勝羅馬帝國在北部高盧的最後統治者西格里烏斯(位於今皮卡第大區的蘇瓦鬆王國的統治者)。這場勝利使法蘭克人的統治擴張到了盧瓦爾河以北地區,並建立了法蘭克王國,並且以自己祖父的名字將王國命名爲墨洛溫王朝。克洛維本來只不過是衆多法蘭克小國王中的一個,他接受了依然有作用的羅馬管理機構,消滅其它法蘭克小王國,建立了一個日耳曼人-羅馬人的國家。

公元491年,克洛維一世又在其領地以東的圖林根取得一系列勝利;496年,克洛維一世征服阿拉曼尼人;500年,克洛維征服第戎,但未能征服勃艮第王國。

公元507年,在阿摩裡卡人的幫助下,克洛維一世戰勝了圖盧茲的西哥特王國,將其趕往西班牙並趁機佔領了今阿基坦的大部分地區。

2.封建改革

在法蘭克人擴張過程中,克洛維沒收了被殺或逃亡地主的土地,收爲王有。克洛維用這些財富得以鞏固王權和繼續擴張。他成爲整個王國最大的地主。通過將他的土地贈送給其他貴族來收買人心,逐漸演化出了采邑制。國王將他的領地有限期地租給手下的人,這樣他還解決了管理巨大財產的問題。同時在法蘭克王國內幾乎沒有貨幣貿易。這是法蘭克王國、歐洲早期封建社會的基礎。

除采邑制外,天主教教會成爲國王的第二根支柱。在克勞蒂爾德的影響下,克洛維皈依基督教。通過他的洗禮(可能於498年,確切時間有爭議)他獲得了天主教教會的支持。這樣一來,法蘭克人受到了當地的高盧人和羅馬人的支持。這同時標誌着高盧古代後期時代的結束和中世紀早期的開始。國王通過遣送信使(伯爵和主教)的方法來使得他的命令得以服從。

公元511年的帝國大會上,克洛維還達到了法蘭克國王可以影響命名主教的權利。同時他試圖在整個法蘭克王國設立統一的教會法。

6世紀初(507年之後)《薩利克法典》被定成。這是一部拉丁語的法蘭克民族法律收集。

3.宮相掌權

511年克洛維死後,他的王國被四個兒子瓜分。雖然他的後代不時得以統一整個王國,但按法蘭克人的繼承製度,每代國王死後,都由其兒子平分國土。639年達格貝爾一世死後,他的兒子得以再次繼承一個統一的王國。封建主勢力的強大削弱了王權,王國權力逐步落入掌握宮廷事務的宮相查理·馬特之手。法蘭克國王也稱“懶王”。

這些宮相試圖掌握整個王國的權力。從657年到662年,一個宮相的兒子以被國王收養的方式得以登上王位。

687年,奧斯特拉西亞的宮相丕平二世戰勝了整個王國的統治者,成爲全國唯一的宮相,爲丕平家族和卡洛林王朝的上升鋪平了道路,但當時丕平還不敢篡權。

714年丕平死後,國內發生了爭權內訌,719年查理·馬特獲勝。以兇殘著稱的馬特面臨着內憂外患。在王國內始終有不同的部落試圖推翻他的統治。

732 年鐵錘查理(查理·馬特)在普瓦提埃戰役中擊敗阿拉伯人,阻止其進一步向西歐擴張,他被認爲爲西方世界天主教信仰的拯救者。733年迫使勃艮第稱臣,734年又征服弗裡西亞人。此後向東戰勝了弗里斯蘭人、薩克森人、巴伐利亞人和阿拉曼尼人,這些勝利進一步鞏固了他的統治。此外還支持聖波尼法爵在這些地區的傳教工作。

737年法蘭克國王死後,查理·馬特並沒有新設立國王,他成爲帝國的唯一統治者。但他並沒有來得及篡位便於公元741年死於水腫。按日耳曼人的傳統,馬特在死前將帝國分給了他的兩個兒子丕平三世和卡洛曼。

4.丕平稱帝

在此後的鬥爭中,丕平三世獲勝,他的兄弟和法蘭克王國的最後一位墨洛溫王朝國王被迫進入修道院。751年他按舊約中的儀式塗油登基成爲國王,由羅馬教皇聖匝加(Zacharias son of Polichronius)派大主教來到巴黎爲其加冕。

754年,教宗斯蒂芬三世(StephenIII 752-757在位)再次爲他塗油,以膏禮確認其王位,及兒子查理和卡洛曼的正統性。754年,丕平同意將拉文納送給教宗(丕平獻土),而教宗則認可卡洛林王朝爲法蘭克王國的國王。

755年開始,教宗開始要求丕平遵守諾言,丕平兩次對倫巴底人作戰並將所有贏得的土地送給了教宗,這樣丕平實際上成爲教皇國的創立人。768年丕平死,他爲兒子們留下了一個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欣欣向榮的王國。

5.查理時代

查理大帝的兄弟卡洛曼死於771年10月14日,這樣查理就成爲帝國的唯一統治者了。查理依然受他父親與教宗之間的條約束縛,由於倫巴底人不承認這個條約,他繼續與倫巴底人作戰。

774年他佔領了整個倫巴底王國。同時他支持向東的傳教工作。到785年爲止,他與薩克森人的戰爭決定着他的政治。

785年,薩克森公爵威德金特臣服於查理,但雙方之間的戰爭一直持續到804年。

連綿的戰爭推進了法蘭克王國的封建化,受封建統治的農民的數目大增。封建統治者,尤其國王(後來皇帝)和公爵的權利大增。教會的權利也得到鞏固。爲了鞏固國家的權利,查理在邊界建立一系列邊界地區,這些地區是國家的防衛緩衝區和進攻集合區。

這些邊界地區被封給有特權的伯爵,實際上這些邊界地區處於帝國領域之外,而不是帝國的一部分。他向這些地區移民,讓農民到那裡去守護這些地區,並在那裡建造城堡。尤其重要的邊界地區有克恩頓和其北部的邊界地區,後來這些地區形成了奧地利。

793年查理對王國內部的管理進行改革來進一步鞏固內部的統治。國王的直接管理機構是王府、王家法庭和總理府。在王國內,伯爵管理國王的財產。國王通過他的信使向伯爵發佈命令和決定伯爵之間的爭議。阿亨成爲皇帝宮殿和查理統治下的法蘭克王國的中心。

800年聖誕節查理在羅馬被利奧三世加冕爲皇帝,這是他權利的頂峰。

6.三系分立 (1)查理的遺囑

查理在他的遺囑中規定將帝國分給他的三個兒子丕平、路易和小查理,但由於丕平和小查理於810年和811年去世,這個三分的計劃無效,路易於813年被提升爲副皇帝,814年得以繼承其父的皇位。

路易決定不分王國後與他的兒子們交戰,雙方發生戰爭。830年初在一次宮廷政變中,路易被他的兒子們扣押,喪失實權,而他的兒子們則在各自的領地中越來越獨立,路易實際上只是一個名義上的皇帝。

(2)凡爾登條約

路易死後三年,洛泰爾一世、禿頭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在843年的凡爾登條約裡三分帝國,法蘭克帝國結束,再也沒有重新統一過。凡爾登條約所劃分的疆界形成:

西法蘭克王國存在時間爲843年至987年。公元987年,卡洛林王朝的路易五世去世,由於他膝下無嗣,使得西法蘭克王國的卡洛林王朝絕嗣。其後,神職人員及貴族們推舉法蘭西島公爵雨果·卡佩爲西法蘭克國王。雨果·卡佩建立起卡佩王朝,西法蘭克王國終由法蘭西王國所取代。

東法蘭克王國存在時間爲843年至公元10世紀,疆域爲德國中西部、奧地利、瑞士和阿爾薩斯(最後被法國吞併)。911年東法蘭克最後一個君主孩童路易(Louis the child)無子而終,加洛林王朝在東法蘭克王國的統治便終止了,繼承製度被廢。962年2月奧托一世在羅馬加冕爲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東法蘭克王國演變爲神聖羅馬帝國,這一歷史事件一般被認爲是德國作爲獨立封建國家的開始。

中法蘭克王國夾在東西法蘭克中間的地帶,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形成一個牢固的政治實體。在此後的歷史中,其疆域一直是法蘭西、奧地利爭奪的對象,最後法國得到了大部分土地,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則保留了萊茵河左岸地區。1861年撒丁王國統一意大利成立新的意大利王國。

7.相互兼併 (1)墨爾森條約

公元855年,洛泰爾在普呂姆分割中,將他的中法蘭克王國分給兒子們。洛泰爾的兒子們死後,禿頭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在870年《墨爾森條約》中,瓜分中法蘭克王國。最後,西法蘭克及東法蘭克瓜分了洛林及普羅旺斯兩地,而北意大利則繼續維持現狀。

(2)利貝蒙條約

禿頭查理試圖佔領整個中法蘭克王國,但沒有成功。路易三世獲得了中法蘭克王國的西部,法蘭克帝國的瓜分大致成形。東部與西部之間的界限在整個中世紀幾乎沒有改變過。

西法蘭克王國的國王路易三世死於882年,卡洛曼死於884年,東法蘭克王國的查理三世到888年還被看作是整個帝國的皇帝。直到20世紀法國與德國還互相將對方看作是“遺產對手”。

8.沒落滅亡

查理統治了46年,他死於814年。他的兒子路易成爲皇帝。查理在806年就已經規定了他死後王國按日耳曼傳統由他的兒子瓜分,但路易決定不顧這個遺囑而欲保存帝國的統一。

公元817年他發佈了一個法令來防止帝國的分割,他的理由是皇帝的名稱是不可分的,他指定兒子洛泰爾爲副皇帝。他在他的法令中規定皇帝的長子繼承皇帝位。他的這個決定獲得了教會的支持,教會認爲帝國的統一與教會的統一是一樣的。這樣一來帝國的主教介入了政治:他們成爲皇帝兒子的對手。這些兒子們當然希望分國。從829年開始,皇帝與他的兒子們之間發生武裝衝突。

路易死於840年,他的兒子洛泰爾成爲唯一的統治者,但是843年他的三個兒子還是在凡爾登條約裡決定三分法蘭克帝國。帝國後來在855年的普呂姆分割、870年的墨爾森條約和880年的利貝蒙條約中又多次被細分。此後法蘭克帝國再沒有被統一過。各個不同的帝國部分發展出不同的習俗、民風、語言,成爲了獨立的國家。有一段時間裡,人們還稱分開的國家爲東法蘭克帝國、中法蘭克王國和西法蘭克王國,但約一百年後加洛林王朝消亡這些稱呼也都消失了。只有西部的“法蘭西”繼續使用法蘭克這個名字,而東法蘭克帝國則演變爲神聖羅馬帝國,繼續維持着羅馬皇帝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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