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跨境詐騙6千萬主嫌判9年4月 26輛名車只准拍賣瑪莎拉蒂

▲圖爲示意圖臺中市39歲蔡姓男子歐洲主導詐騙檢警將蔡嫌拘提到案,扣押賓利雙門跑車、多輛賓士、瑪莎拉蒂等24輛名轎跑車。(圖/記者陳凱力攝,本報資料照)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臺中市39歲蔡姓男子(綽號小白」)主導的「小白詐騙集團」,在歐洲境內設立電信機房,共詐騙人民幣1174萬1171元臺幣(超過6千萬元),經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蔡嫌9年4個月徒刑,並扣押賓利雙門轎跑車、賓士、瑪莎拉蒂等26輛名貴轎跑車,其中唯獨瑪莎拉蒂屬於詐欺不法所得,判決變賣後保管價金、日後賠償被害人;不過檢方卻認爲判決太輕、未全部變賣名貴轎車不合理,已提起上訴。

小白詐騙集團由蔡男及另外3名核心幹部組成,於106年11月至107年1月期間在歐洲等地設立電信詐欺機房,利用電子通訊吸引國人前往,假冒成中國公安人員、檢察官誘騙中國人民,經臺灣波蘭等國檢警合作,成功破案。

法官指出,小白詐騙集團是分工精密的跨國犯罪組織,利用假冒公安的方式詐取財物,不僅損害我國國際形象,也有毀中國大陸地區金融交易秩序,更讓公部門信譽嚴重受損。

檢警將蔡嫌拘提到案,查扣現金552萬4852元,及扣押1500萬元的賓利雙門轎跑車、多輛賓士、瑪莎拉蒂等26輛名轎跑車,另還有房子2棟、土地1筆,總價估5923萬元;但法官認爲,蔡嫌名下的2棟房子、1筆土地和1臺瑪莎拉蒂休旅車屬於詐欺不法所得,判決變賣後保管價金、日後賠償被害人,其他名車缺乏證據爲不法所得,不同意檢方聲請變賣。

法官判蔡男執行9年4個月徒刑,且須於執刑前強制入勞動場所工作3年,另外3名核心幹部,則分別被判4年到5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