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修改「疫苗證明」效期 從1年減爲9個月 第3劑無期限
歐盟修改「疫苗證明」有效期限,從原本德1年縮短爲9個月。(疫苗示意圖 達志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我國接獲歐盟通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下稱「EU-DCC」)自今(2022)年2月1日起,歐盟會員國之數位疫苗接種證明有效期,已從365天調整爲270天。至於追加劑(國內爲第3劑)的數位證明則沒有期限。爲配合歐盟資料更正,請各場所使用查驗程式,可透過重新連線至查驗程式網站,取得最新驗證邏輯。
指揮中心指出,本項調整系依據去(2021)年12 月 21 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條例(EU 2021/2288)修訂了(EU 2021/953),並於12月22日召開EU-DCC成員視訊技術會議,並通知需配合修正系統,我國查驗程式配合相關規範修改驗證邏輯。
指揮中心說明,我國去年正式加入EU-DCC成員後,持續參與相關國際事務,歐盟爲持續檢視各成員可符合技術規範,週期性舉行驗證測試(最新一次爲今年1月31日),我國積極並全程參與,順利完成各項工作。
指揮中心強調,本次EU-DCC成員驗證測試結果,經歐盟召開數位新冠證明驗證測試檢討會議,各國共計上傳1萬1,760筆測試結果,包括應爲通過及不通過者,另有29國上傳258個讀取各國QR code失敗的結果,並針對相關技術問題於會議上進行討論,我國查驗程式驗證時均順利讀取各國上傳的QR code。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爲配合EU-DCC系統陸續調整政策及功能,我國於去年12月22日、今年1月26日及2月9日受邀參與歐盟召開的國際技術討論會議,確實執行相關任務,運用我國數位發展實力,努力提升國際上的能見度。截至今日爲止,非EU加入EU-DCC的成員國更新爲35國,新增約旦(Jordan)、貝南共和國(Benin)2國,目前成員共62國。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必須配合歐盟資料更正,各場所使用查驗程式,可透過重新連線至查驗程式網站,並清除使用者端的快取記憶,以利保持最新驗證邏輯。詳細數位證明申辦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