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高官:國際刑事法院決定具有強制性

參考消息網5月21日報道 據埃菲社5月20日報道,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何塞普·博雷利20日指出,批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國家有義務執行其裁決。

據報道,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卡里姆·汗20日發表聲明稱,他正在向國際刑事法院申請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國防部長加蘭特以及三名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領導人的逮捕令。美國和一些歐盟國家對這名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的決定提出了批評。

博雷利在社交平臺X上對此作出迴應說:“國際刑事法院作爲一個獨立的國際機構,其使命是起訴國際法規定的最嚴重的罪行。”

博雷利強調:“所有批准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的國家都有義務執行法院的裁決。”

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根據2002年7月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設立,對該規約生效之後發生的滅絕種族罪、反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具有管轄權。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可根據檢察官的申請簽發逮捕令。(編譯/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