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用LINE請生理假隔天遭資遣 公司挨罰竟反向她求償30萬

女子透過LINE向主管請生理假遭拒絕,對方要求本人到公司填假單,她隔天遭解僱,勞工局開罰公司8萬,但公司卻向女子求償30萬,法官判定不須賠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1名女子小芳(化名)控訴去年5月任職的公司先是對她亂扣薪,她去年11月用LINE向主管請生理假,遭主管拒絕,對方要求本人到公司填假單,小芳隔天就遭解僱,事後向勞工局申訴,公司挨罰8萬,但公司認爲小芳造成公司商業商譽損失,求償30萬,法官認定勞工局裁罰有理,判小芳不須賠償。

判決書指出,該廚房衛浴公司主張小芳去年5月到職後,前3個月表現優良曾獲獎勵,後來因出錯率過高,公司曾因合約規定扣薪,去年11月小芳透過LINE傳訊息請生理假,公司認定請假需本人填寫實際假單,且不能當天一早才告知請假,像小芳傳達後,對方後續仍用相同方式。

該公司稱小芳以不實事實向勞工局檢舉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司遭罰8萬,事後以商業商譽損失,向小芳求償30萬。小芳反駁,雙方沒有籤勞動契約,公司就扣薪,她當時未抗議是擔心工作不保,而第1次用LINE請假,公司也未告知正確方式並准假,第2次時她就被直接要求回公司寫假單,隔天遭資遣。

法官審酌新北市勞工局的資料,可見譚女申訴之事並非虛構捏造,且公司要求小芳不能用LINE請假,要求須本人到公司填單,勞工局當時認定此舉會增加小芳心理負擔,造成請假手續困難,因此依法裁罰,法官認爲小芳均沒有捏造事實,對於公司求償30萬,判小芳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