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狂魔後續:“他是無辜的”

這幾天全國都在關注某一位研究生考生的錄取情況,因爲他曾是網上臭名昭著的虐貓狂魔。

有人好奇,爲什麼一起虐貓案件能夠引發如此廣泛和長久的蝴蝶效應?

現在羣情激奮的情緒是否是某種帶節奏、不理智?

當然不是,我們不僅在討論一個孤立的虐貓事件,還有更多更深層更重要的議題,譬如我們生活在一個怎樣的世界……

虐貓者配上研究生嗎?

那位虐貓考生的結果終於出來了:

南京大學,拒不錄取;

轉去調劑蘭州大學,依舊複試未通過。

虐貓者終於得到懲罰,互聯網一片大快人心。

圖源:@新京報

補充一下背景知識,該考生徐某祥本科就讀於東南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在校期間曾在宿舍裡虐殺貓並拍攝視頻上傳至網絡。

一段徐某祥虐貓的視頻還被流出,畫面顯示他將一隻奶牛貓放入水桶中,用腳踩踏貓頭。據網友反映,他加入過以虐貓爲樂的網絡團伙,網傳他的外網賬號也發表過虐貓言論。

徐某祥被爆外網賬號

依據現行法律制度,徐某祥的行爲涉嫌違法。虐貓且攝製、發佈、傳播虐貓視頻,涉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

彼時公安機關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寫下悔過書並承諾“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除了批評教育之外,並沒有其他處罰。

圖源:@新黃河

在徐某祥報考南大物理學院時,多名網友在網上發帖曝光他的惡行,並投訴到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所以,即使徐某祥初試在南大物理專業排名第一,但因爲「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南京大學最終決定未錄取。

近幾年,虐貓事件頻頻發生。從網紅傑克辣條虐貓只被拘留短短几天,到各種境外虐貓羣開枝散葉,虐貓視頻在私域大肆流通。

虐貓羣截圖

我們能窺見這個組織在日益壯大,卻很難看到虐貓者獲得實質性懲罰。

徐某祥因虐貓考不上研,已經是難得的虐貓者付出些許代價的案例了,網友大多也爲高校的決定叫好。

但全網叫好聲中,也不乏一些另類的觀點。在徐某祥落榜南大之後,以老胡爲首的大V冒出來說,“不要把人一棍子打死”。

圖源:@胡錫進

在胡錫進看來,“失去成爲南大物理學院研究生的機會已經是很嚴厲的懲罰了”,並且呼籲“我們的社會給他的人生打開其他通道”。

諸如此類的說法還有“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藉着古代聖賢的名言警句,這些大V們就率先原諒了一個虐貓的人。

更有甚者諷刺南大的決定“目光短淺”“不配當985”。

蘭州大學的複試結果出來之後,老胡還在嘴硬說希望社會“讓他看到希望”。

似乎兩所大學以思想品德爲由拒不錄取,就約等於剝奪了這個人的生存權,他這輩子被網友毀了。

過度誇大每個推論環節的因果強度,直接將現有情形推至最極端的情況,這是典型的滑坡謬誤。

而事實上,高校未錄取有自己的考量,所謂品學兼優,難道人品就不重要嗎?再者,等時間一長新聞一過,沒人記得他之前是個虐貓者,只要他真心反思,很容易就過上新生活。

不難理解那些大V爲徐某祥求情的出發點,他們聲稱唾棄虐貓行爲,但其實他們打心底裡認爲,虐貓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麼點小事你們至於嗎。

尤其在目前動物保護法依舊沒有落實的我國,虐貓始終沒有得到與其行爲之惡相匹配的懲罰,該行爲的惡劣性沒有被廣泛討論。

虐貓者理應被怎樣處罰,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

虐貓應有的代價

在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更完善的國家,虐貓虐狗從來不是一個簡單的批評教育可以解決的,而是要受到嚴格的法律制裁。

早在1822年,英國就出臺第一部《禁止虐待動物法令》,其中明確規定:“對動物的殘忍,是一種犯罪”。

2021年,英國《動物福利法》修正案生效,其中規定虐待動物的最高刑期從6個月提高至5年。

圖源:《萬物生靈》

美國在1866年成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還有一系列法律嚴懲虐待動物者。2019年的《防止虐待動物和酷刑法案》中規定,如果有人對動物施以壓碎、焚燒、溺死、窒息、刺穿等行爲,都屬於重罪。

所以有位博主@莊時利和對徐某祥虐貓一事的評論是:“這位男生應當慶幸自己不是在美國虐貓。”

美國一學生因虐貓被判處六年以上監禁

日本於1973年制定《動物愛護法》,並且在修正案中對虐待動物罪加大懲罰力度,虐殺寵物可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日元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德國、新加坡、加拿大、比利時等許多國家,都對傷害、虐待、遺棄動物等行爲有着不同的刑事處罰。

之前就在溫哥華的中國留學生因爲虐貓行爲,被判處4個月監禁。

2022年還有法國國腳祖瑪虐貓一案。沒有人開脫,球迷在球場上舉着貓咪氣球抵制他,對手也毫不留情地嘲笑他,包括Adidas在內的贊助商都與他紛紛解約。

演藝圈的名人們還聯合發表公開信,呼籲法國總理制定“有效和人性化的動物福利政策”。

最終祖瑪被處罰8887英鎊、12個月社區令、180小時社區服務,和禁止養貓5年。

而反觀我們對虐貓行爲的處置,已經非常“寬容”了。

傑克辣條在獲釋後,變本加厲開始直播虐貓,還能獲得打賞,讓觀看直播的人通過打錢來決定動物的死法。

傑克辣條粉絲羣交易虐貓視頻

虐待動物的視頻在灰色地帶流通,一個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都可以買到。而公開抨擊虐貓行爲的明星們,卻慘遭虐貓分子的開盒攻擊。

近幾年,隨着人寵矛盾的升級,能明顯感覺到恨寵心理逐漸成爲一股不可忽視的潮流。

有人看到動物保護就打上境外勢力的標籤;

有人公然支持虐殺貓狗,因爲“反正也不犯法”;

還有人反對設立動物保護法,覺得一邊吃豬吃羊一邊大談動物保護的人很僞善......

他們最擅長將虐待與吃肉的概念相混淆,但即便是活禽家畜也不應該被虐待。我們難道要退回到那個當街敲猴腦扒兔皮的年代嗎?

虐貓羣截圖

不能虐待動物,這本應是社會共識,但如今卻連這麼基礎的文明也在動搖。

這不僅是從動物福利角度出發,更是爲了我們人類自身。已經有大量研究表明,虐待動物可能是未來暴力行爲的警告信號。

心理學、社會學、犯罪學中都有案例證明,虐待動物的人往往不會止步於此——犯罪的對象會轉向人類。

許多暴力犯罪者在童年和青少年時期都多次犯下嚴重虐待動物的行爲。虐待動物,可能是有人格缺陷的表現,或許患有嚴重精神障礙。

虐貓,從來不是一件小事。

所以老胡有句話沒說錯,應該用治病的態度對待徐某祥。但治病不是讓他讀研究生,而是早在公安機關得知他有虐貓行爲之時,就應當送他去接受心理治療。

總有人能看到虐貓者的可憐,他成績第一,他前程似錦,卻看不到他潛在的社會風險,看不到在一步步沉淪的社會底線。

事實上,徐某祥的網傳賬號上已經有不少殺人相關的反社會言論。

徐某祥被爆外網賬號“血肉藝術家”

發表言論:其實美女就是殺了纔好

這些虐殺的慾望,還有多久到達我們彼此。

這些施加在動物身上的暴力,還有多久反噬我們自身。

輿論請不要再“道德外包”

現在輿論場上還有些迷惑的聲音,譬如虐貓考生後來迴應記者採訪時打太極“不是很懂網絡輿論暫不迴應”“你可以寫我喜歡賞花”。

圖源:新浪微博

老胡表示“應該多給虐貓男生改正機會”,盧師則“翻來翻去品德考覈標準,只看到了愛護同學尊師重道等傳統道德,沒講不許這條,這算不算不教而誅?”

圖源:新浪微博

還有些網友不理解爲什麼全網都在跟貓同情,建議不要“一棍子打死”“得饒人處且饒人”“高擡貴手,給年輕人機會”。

其中一種勸架理由非常經典,總感覺類似的話像惡魔吟唱一樣一遍又一遍耳語,這理由叫“別把人逼急了,把虐貓者逼急了,還會有更多貓狗被虐待”。

“虐貓者的命也是命”

爲什麼說這條理由太過熟悉呢,來看看類似的話術——

“強姦刑罰不宜太重,判重了受害者反而容易被殺害”

“新聞不要寫太多黑暗面,這會引誘潛在模仿犯”

“不要把迷姦黑產扒個底朝天,這是給有心之人指一條明路”

“女孩不要穿太短走夜路,這不是逼壞人犯罪”

“不能給環衛工人漲工資,漲太多吸引青壯年,老弱病殘反而沒工作”

這樣的觀念都有種“我不是善惡不分,但我比你多想一層”的姿態。

彷彿站在更高的位置俯視全局,勸解人們不要被樸素的共識衝昏頭腦,反而好心辦壞事,我看得更遠,站的角度更加理性客觀中立。

雖然有着更好看的姿態,但事實上行爲則相當犬儒,他們的意思說穿了其實是,不行動,不改變現有秩序,不對抗明顯的不公。

我很厭惡這種“大局觀”,原因是他們共享一套錯誤的底層邏輯,那就是——“道德外包”。

即是把事件中犯罪者(或明顯錯誤的一方)視作毫無道德壓力、沒有爲自己行爲負責能力的個體,反而把更高的道德要求轉嫁給更廣泛的公衆。

虐貓者逼急了會加倍虐貓,所以正常人就得由着他胡作非爲,這裡把虐貓的人視作沒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個體,這等於把有能力做出犯罪行爲的人“巨嬰化”了,而他沒有承擔的道德責任平攤給了社會其他人。

圖源:新浪微博

性犯罪同理,只有安撫好了這些潛在罪犯,不引誘、不激怒、不嚴懲,女性纔能有片刻的安寧。

這套邏輯從根兒上就錯得離譜,爲什麼法律要有刑罰,爲什麼刑罰要講究量刑適當,就是基於公民社會最基本的共識:每個成年人都應成爲自己行爲的第一責任人,刑罰應與社會危害性一致,對潛在犯罪人產生威懾警戒作用。

虐貓考生會得到這樣的對待,恰恰是因爲現行法律制度的不足,他沒有獲得應有的懲罰,纔有了目前的補償措施。

這時候轉而質疑補救措施的正當性,反而是顛倒黑白,站在了包庇暴力的一邊。

圖源:新浪微博

之前哲學社有一篇文章《理性客觀中立,有問題》就提到了在社會議題爭議中有資格選擇中立,代表這個人有條件對不公正保持冷靜,並且選擇不支持也不反對,說明他至少沒有受到這種不公正的壓迫。這便意味着他是某種既得利益者,縱容不公,等於壓迫者的幫兇。

圖源:哲學社

就像南非人權神學家Desmond Tutu的名言:“如果你在不公正的場合仍然選擇中立,你就選擇了壓迫者的一方。如果一隻大象把腳放在了老鼠尾巴上,而你卻說你中立,老鼠是不會感激你的中立的。”

但說這些話的人其實並不能在虐貓事件裡做到絕對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他們不在乎動物被虐殺,但一個有嚴重暴力前科的人大概率會從對動物的虐殺轉移至對人的暴力。

美國71%的家暴案中施虐者的暴力同樣針對寵物;美國監獄統計數據顯示,超70%的罪犯、近一半校園槍手的暴力行爲始於虐待動物;日本涉嫌暴力犯罪的青少年中有80%曾虐待動物。

FBI:動物酷刑是其他暴力犯罪的入門犯罪

這些是真實的數據,虐殺動物的人會造成嚴重社會影響,這裡不再是抽象的社會,而是真實的每個人每天呼吸的日常。

所以請不要再任由那些“道德外包”的言論四處散播了。

社會議題討論的意義,不是爲了取勝,而在於進步。

我們要對社會正向發展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而不是玩弄文字遊戲,在不公的語境下和稀泥。

在虐貓考生事件這裡便是呼籲出臺動物保護法,完善伴侶動物飼養規範,倡導一個更加尊重生命的社會環境。

圖源:馬克格里菲斯,動物酷刑心理學

畢竟這一次道德上的懲罰依靠了巨大的網絡關注度才得以達成,那麼下一次還能大快人心嗎?

唯有確立實實在在的法律,推動國民意識的提升,才能讓尊重生命、反對虐待動物的思想逐漸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