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約恐怖情人公園談分手 被拐回家脫衣硬上 閨密救援也捱打
女子約恐怖情人公園談分手,卻被拐到住處脫光衣物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市又見恐怖情人!一名女子小靜(化名)與林姓男友交往一多年後,發現雙方個性迥異,約在公園談分手,不料林男假意提出「只要返還交往時借的錢就同意分手」要求,小靜同意後,便隨林男回到住處收拾行李準備搬走,竟遭林男脫光衣物強制性侵得逞,小靜凌晨趁林男入睡傳LINE向閨密求救,結果一羣人趕去找林男理論,其中一人卻慘遭毆打,小靜對林男提告後,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林男判決3年4月徒刑,毆打小靜友人部分因雙方達成和解,不受理判決。
據瞭解,小靜與林男成爲情侶後同居1年多,但發現2人個性不同,去年7月23日晚上雙方相約在南港附近公園談分手,小靜答應林男要求「償還交往時借的錢就分手」,於是回到林男住處收拾行李準備離開,結果林男突然獸性大發,脫光小靜的衣服性侵得逞。
小靜凌晨趁林男入睡,以LINE向多名友人求助,同時借錢還給林男,5名友人看到訊息陸續到林男家理論,其中一名友人見小靜哭不停,全身嚇得發抖,氣不過與林男理論,結果發生肢體衝突慘遭毆打,事後與小靜同時對林男提告。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是小靜自願與他發生關係,但被打的友人證稱,小靜已經明確表示不同意,仍遭強脫衣服壓制性侵。合議庭審酌,林男因小靜不願分手就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造成小靜心中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加上犯後狡辯、無悔改之心,故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毆打友人部分因雙方在審理時已達成和解,故不受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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