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麻吉兄弟偷吃 綠帽男拿150萬遮羞費還噴漆 「姦夫」慘了
綠帽男不滿朋友勾搭女友,要遮羞費300萬元,對方付不足額,他噴漆、打電話恫嚇,被依恐嚇取財罪判1年4月。(楊靜茹攝)
南投縣陳姓男子不滿朋友勾搭女友,要遮羞費300萬元,對方付150萬元,無力再支付,陳男5度前往其工廠、住家外地面噴字「姦夫」、「搞朋友女人該死」、「抓閹」,事後致電恫嚇「玩人家的女人,不是被殺死,不然鳥被人家閹掉啦」,他被依恐嚇取財罪判1年4月,150萬元沒收。
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與女友開店做生意,經營工廠的朋友時常到店裡喝茶,朋友卻勾搭上女友,甚至發生性行爲,他得知傳LINE給朋友,要朋友2天內支付300萬元遮羞費,傳道歉書並收掉工廠離開,「不然全鎮的人都會知道,希望你出入能平安」。
朋友先後支付了150萬元,無力再付款,陳男以更激烈的手段逼迫他再給錢,3月至5月5度前往其工廠、住家外,在地面噴漆「姦夫」、「搞朋友女人該死」、「抓閹」等字,事後還打電話恫嚇「玩人家的女人,不是被殺死,不然鳥被人家閹掉啦」,他再三被恐嚇,心生畏懼報警。
陳男到案,強調他與女友同居約20年,形同夫妻,女友與朋友發生性行爲,自己被戴綠帽,所以朋友自願賠償,朋友沒有支付足額,才噴漆、打電話,否認恐嚇取財,認爲自己涉嫌誹謗與恐嚇。
法官審理認爲,陳男法治觀念淡薄,不理性解決問題,竟先後以簡訊、電話、噴漆等手段恐嚇,致被害人心生畏懼因而交付100萬元、50萬元支票,否認恐嚇取財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和解,考量他國中畢業,經濟勉持,要扶養母親和兒子、與甲女同住,全案依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所得150萬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