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睡夢中被驚醒 竟是被姊夫侵犯!親姊姊怎能忍怒討公道

女童睡夢中被驚醒,竟是被姊夫侵犯,親姊姊怎能忍,出庭作證公道。(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化名)原本是夫妻,阿國被控在2010年某晚,趁家裡沒其他人,竟然色慾薰心,闖入小萱讀國小6年級的妹妹歡歡(化名)房內,利用她還在熟睡,竟將手伸入內褲撫摸下體,歡歡驚醒時,卻發現是姊夫躺在牀上跟她面對面,當下不知如何是好,隔天才哭着跟姊姊說這件事。

法院審理,歡歡指控,事發當時她是國小快升國中,阿國進來房間時,她當時是睡着的,一直感覺有人在摸她的手,還伸到內褲裡摸下體,她纔會醒來,就看到阿國躺在旁邊對她亂摸,阿國發現她醒了,有趕快把手收回,隔天她就哭着跟姐姐講。

小萱到庭證稱,印象中是歡歡國小六年級還沒念國中時,那天早上歡歡很嚴肅地來她房間,說她在睡覺時,阿國進房間摸她尿尿的地方,手有伸進去內褲裡面摸。小萱說,當下打電話詢問阿國後,他當天或隔天晚上就有回來,並對她還有她的媽媽下跪道歉。

阿國否認犯行並辯稱,歡歡指控的案發時間是2010年,直到去(2023)年才提出告訴,並且他與小萱在2018年離婚後,雙方還有監護權等糾紛,應是小萱挾怨報復,他沒有做過這種事情。

法官勘驗阿國與小萱的對話,小萱:「你對我妹做了什麼事?」…阿國:「我摸她啦,然後呢?」、小萱:「摸她哪裡?」、阿國:「雞掰啊。」、小萱:爲什麼你可以講得那麼正義?那麼理所當然?」

法官認, 2人起初是因阿國有外遇,婚姻發生破綻而爭執,並且互相歸咎責任,小萱纔會在對話時,提問阿國是否對歡歡做出某種不當行爲,想要以此事反擊,若阿國未觸碰歡歡下體,豈會坦承此事。

法官審酌,阿國明知歡歡當時未滿12歲,竟爲滿足一己性慾,對歡歡之身心傷害不輕。並且阿國否認犯行,雖有調解意願,但歡歡並無意願,因而無法彌補犯罪所生之損害。日前依法判決,阿國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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