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官花315萬抓姦失敗反遭判刑 徵信社判還280萬定讞
女士官花315萬抓姦失敗反遭判刑 ,徵信社判還280萬定讞。(圖:shutterstock / 達志)
一名楊姓女士官2021年花三百多萬找上徵信社業者,請求協助捉姦疑似出軌的丈夫A男(化名),不過4人破門時因A男僅穿四角褲,法官認爲未能因此確認其出軌情事,因此將4人判刑。事後,楊女眼見官司打下來得不償失,請求討回部分款項,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徵信人員須退還280萬元,徵信社不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並定讞。
判決指出,楊女於2021年底懷疑丈夫A男出軌,因此以315萬元聘請徵信社進行蒐證。隔年3月20日凌晨時分,3名徵信業者佯裝成旅館服務生,敲門後謊稱地震需進房檢查線路;A男不疑有他,未料讓3人進入房間後,竟見最前面的男子拿起攝影器材對房間一通狂拍。事情曝光後,A男憤而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勘驗事發時房內的監視畫面,認爲楊女帶着3名徵信業者衝入房內,僅見A男當下穿着一條四角褲,並未發現出軌事證,依五股侵入住宅罪,各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楊女判緩刑2年。楊女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楊女事後主張,當時遭徵信人員話術騙,爲此損失315萬元,實在得不償失,提告要求徵信社返還部分款項,法官認一、二審均於她急迫、輕率情形的前提簽下契約,有失公允,判處徵信人員須退還280萬元,徵信社仍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並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