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山老鼠盜採牛樟芝遭林警聯手查獲 過年紅包飛了

林警聯手於小年夜查獲首件女山老鼠盜取牛樟芝案。(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提供/蕭嘉蕙臺東傳真)

贓物經林保署臺東分署人員檢視及量測後,計有牛樟芝特極品2包,重量890.8公克;一般品2包,重量312.4公克。(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提供/蕭嘉蕙臺東傳真)

年關將近,山老鼠動歪腦筋賺紅包財,以陳姓女子爲首的4人集團,遠從南投至臺東縣海端鄉錦屏林道竊取牛樟芝,得手重量逾1公斤、市值近10萬元,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聯手臺東縣警局關山分局今晨破獲此案,也是首件女山老鼠盜採案。

今小年夜清晨6點多,林保署臺東分署關山工作站會同臺東關山警分局海端派出所執行勤務時,於錦屏林道發現行跡可疑人車出沒,隨即上前攔查,由於車內持續飄出陣陣牛樟氣味,陳姓女主嫌眼見插翅難飛,坦承於關山事業區第3林班竊取牛樟芝,經測量牛樟芝重1203.2公克,其中特極品2包(重量890.8公克),一般品2包(重量312.4公克),初估市價約近10萬元。

關山工作站主任吳文雄表示,陳姓犯嫌是關山地區首位當場人贓俱獲的女性主嫌,查緝過程中陳女指稱年關將近,預計將竊取的牛樟芝變現後好過年,竟遇到林警聯合查緝,連贓物都來不及丟棄就束手就擒前功盡棄。隨後全案由警方將犯嫌一行連同贓物、車上起出的犯罪工具移送偵辦中。

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表示,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最高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金;若有結夥、搬運贓物、竊取貴重木等依情節加重處罰刑責2分之1及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