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的是愛和錢」人妻討香奈兒遮羞包 小王無視挨告性侵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劉姓男子在某個交流A片的LINE羣組中,認識暱稱爲「維多夫人」的女子對方自稱已婚,2017年8月卻仍答應一起出遊、過夜,並前往摩鐵房間,事後才傳訊息說,「我的那個都有點痛痛的,是你太粗魯了」、「送我一個我喜歡的包包,我纔會開心」,甚至直接指名要到漢神百貨公司香奈兒包,他沒有答應竟然挨告性侵。但檢方偵查後不起訴劉男,維多夫人不滿向高雄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最後還是被駁回。

▲劉男半夜約維多夫人外出,兩人還前往摩鐵開房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指出,劉男2017年8月8日凌晨2時許以拿保養品爲由,約維多夫人外出,兩人在車上就有親吻胸部、撫摸等動作,接着又到某摩鐵親熱;第二次則是在同年同月21日凌晨4時許,原本約好要在圖書館交付「噴圖」,後來卻一起前往另一間摩鐵,期間不僅發生性關係,他還有使用浴室洗澡,完事後因爲肚子餓,又在房間裡吃了一碗泡麪才離開,並開車載女方同遊澄清湖,再繞去麥當勞買早餐才送對方回家

然而就在剛享受完的同一天下午,維多夫人隨即傳訊息給劉男,內容提到,「我的那個都有點痛痛的,是你太粗魯了」、「送我一個我喜歡的包包,我纔會開心」、「男人要的是性和權,女人要的是愛和錢,你什麼都沒給我,我就給你寶貴身體,顯得我很沒價值」、「我要漢神,香奈兒包」、「原來我在你心目中的價值,是像過期商品」、「送不下去嗎?這是我的遮羞包」、「送個包給我,我當沒事」。

▲維多夫人稱,女人在感情中要的是愛和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但最後維多夫人還是沒有得到想要的名牌包,於是反過來對劉男提告性侵。蔡姓證人則提到,自己雖然沒有與當事人雙方見過面,但聽說劉男和維多夫人在生活上經常見面,他們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不是很清楚,「但據我瞭解,好像是她主動打電話給劉男相約見面,碰面後纔去摩鐵。她是有提起過是在半推半就之下才會嘿咻,不過,我個人認爲男女雙方如果沒有意願,不可能三更半夜跑到摩鐵。」

由於劉男獲得檢方不起訴,維多夫人隨即向高雄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合議庭認爲,維多夫人聲稱自己和丈夫、兩個小孩同住,可見並不是智識不成熟的少女,依照常情,沒有哪一個妻子會在深夜拋下配偶、孩子,和其他男人相約出門,況且如果真的遭到性侵,她大可趁劉男洗澡時求救,卻什麼都不做,離開後還一起同遊澄清湖,事後甚至屢次傳送訊息索要名牌包,反應與一般受到性侵的受害者不同,最後裁定駁回聲請,且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