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鄰居家門前「搖胸部」 夫妻竟拿「鹽酸」潑臉回擊

謝妻鹽酸潑鄰居。(圖/資料照/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鄰居不睦竟然潑鹽酸泄憤!高雄一對60多歲的謝姓夫妻和68歲鄭姓女鄰居早就不合,去年(2014)又因爲鄭在家門口前「搖胸部」,氣得拿清潔劑(鹽酸)潑向對方,造成鄭全身多處燒傷,扭打間右手扭傷,經醫院鑑定後,其臉部有5%化學性燒傷,最後高雄地檢署偵結,將夫妻倆依照傷害罪起訴。

判決書指出,家住楠梓區的謝姓夫妻和鄭姓婦人早就不睦,去年10月17日晚間騎車返家時,謝妻看到鄭婦在家門前「搖晃胸部」,覺得在挑釁,就到廁所拿鹽酸朝對方的背潑灑,之後還繼續灑向正面和眼睛,沒想到謝男這時竟將鄭右手反折在後,她痛得大叫,引起其他人注意,趕緊制止他們。

鄭婦送醫後發現臉部有5%化學性燒傷,手還有扭傷憤而提告,高雄地檢昨天(5日)偵結,認爲「謝姓夫妻眼睛的傷勢潑酸時不小心傷到自己的,不可能由他們所說的,是鄭婦遭潑後,再推倒2人往其臉上潑酸,因此認定鄭不起訴,謝姓夫妻則依照傷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