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飛官色誘同僚稱只是「砲友」 軍官妻控小三逼離婚

女飛官色誘同僚稱只是「砲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新社一名軍人人妻小美(化名)與飛官丈夫阿德(化名),因爲另一名女飛官曉萱(化名)的介入,迫使阿德逼迫小美離婚,導致小美心痛不已,小美因此提告曉萱侵害配偶權,臺中地院近日做出判決,判定曉萱須賠償小美6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在民國101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子,夫妻雙方均爲現役軍人。阿德於臺中新社部隊服役,與曉萱同爲飛行軍官,兩人在111年間發生不正當的交往。小美指控阿德多次與曉萱在嘉義縣住所或汽車旅館幽會,併發生至少六次性行爲,兩人之間還有不少挑逗性與私密的對話,足以顯示兩人關係早已超越一般同事之間的正常範疇。

小美更進一步指出,曉萱曾向阿德訴說財務隱私,並以「我們的房間能生小孩就好」等語向阿德傳達情愫。此外,曉萱還傳送多張半裸照片,以及使用「老公」、「老婆」等親密稱呼,對話內容顯示二人情意綿綿「被你訓練過壓過摔過」、「我愛你臭老公 」,不僅涉及私密感情「在一起一年囉!」,更包含多次性暗示「我想你、我愛你、來陪我睡覺」、「你好久沒有抱我睡」。

兩人甚至互傳,我也只是你的「砲友」用完就丟;「來陪我睡覺」;再打一次明天分牀睡,我睡牀你睡地板;「妳只懂要脫我褲子」;那你有沒有想我,看起來是沒有,「只想脫我褲子」;我很期待明天我去照超音波,聽到孩子心跳,然後再拿掉他,她懷的是可以生的,我的,是見不得人的等語;這些都使小美痛心不已。

小美在訴狀中強調,作爲飛行軍官的曉暄,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然而她不僅介入她的婚姻,還多次要求阿德與她離婚,甚至謊稱懷孕企圖逼迫阿德做出決定。小美因這段不倫關係造成家庭破裂,精神上遭受嚴重打擊,並因此患上憂鬱症及焦慮症,遂向法院請求精神賠償200萬元。

曉萱則全盤否認指控,聲稱與阿德從未有不正當的交往,兩人之間的對話僅屬同事間的日常溝通,並未涉及性行爲。她強調小美所提出的對話紀錄無法證明不倫行爲,並強調阿德自身在婚姻中早已有問題,小美的家庭不和與她無關。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曉萱與阿德的行爲確實逾越一般同事的範疇,並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法院最終判定曉萱須賠償6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