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與鄰因社區安寧惹糾紛 暴怒老爸出頭飆罵慘噴7000元

柯男在社區一樓大廳飆罵陳男,被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70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市一名柯姓女子,因社區安寧問題與陳姓鄰居發生糾紛,柯女父親爲了幫女兒出頭,竟在社區大廳對陳男辱罵:「無懶趴的卡小(臺語)」、「精神病」、「瘋子又發作」、「靠背」等,陳男憤而提告。

判決書指出,去年(111年)3月16日傍晚6時許,柯姓男子因爲女兒與陳姓鄰居糾紛,柯男在桃園區的住宅社區1樓大廳遇到陳男,柯男竟暴怒,對着陳男破口大罵。

檢方偵查,柯男辱罵的言語,屬未指定具體事實之抽象謾罵,屬侮辱之範疇,而不構成誹謗,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法官審酌,柯男僅因不滿其女與陳男因社區安寧糾紛,在社區大廳辱罵,讓陳男感受不堪,念及柯男犯後坦承犯行,未能與陳男達成調解而獲諒解等,日前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7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