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已結婚!爸媽突收她性愛影片…一看「男主不是女婿」沉默了
遇到李明(文中均爲化名),是北京人妻王娟最後悔的事。兩人有一段婚外情,可女方沒想到,在交往期間,情夫竟瞞着她,以一段性愛影片作威脅,敲詐勒索自己父母。爲了女兒的名聲,王娟的父母付了10萬(人民幣,下同),條件是雙方了斷這段感情。可幾個月後,他再次闖進王娟家中,性侵了對方 。
據《北方法制報》報導,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李明還被指控在河南入室搶劫、性侵幾名賣淫女子。
2016年,李明與王娟通過社交軟體相識,認識一兩個月後兩人就發生了關係。對於女方而言,這是一段婚外情,直到 2019年6月左右二人才分手。分手前的一件事,讓王娟悔不當初,她沒想到,情夫竟然會揹着她威脅自己父母。
2019年5月25日,李明在王娟不知情的情況下,來到王娟的老家找她父母見面,以持有王娟的性愛影片爲由,索要30萬元,但女方父母沒有同意。
王娟母親稱,當時李明威脅自己,如果不給錢的話,就傳播到網上去,還說有女兒同事的電話,不給錢就發到她同事的手機上,「開始我是不同意的,和李明吵了起來,我說沒有錢給他,我也剛買完房子,更不可能借錢去給他。」
「當時女兒一個人在北京,我和老公沒在她身邊,怕王娟出什麼問題,也怕影片外泄,」母親表示,她和丈夫商量後,選擇了妥協,答應給10萬元,條件是兩人徹底斷絕關係。之後,李明當面將影片刪除。
他們沒料到,僅僅過了幾個月。2019年12月27日1時許,在王娟位於順義區的住處,李明通過斷電方式引女方開門查看,之後強行進入室內,採用言語威脅、捆綁等手段,性侵了對方,並通過支付寶向其指定帳戶轉帳 2 萬元。
然而,就在他闖進王娟家的10天前,2019年12月16日,李明還在河南做過一件類似的事情,搶劫性侵了幾名賣淫女子。
其中一名張姓被害人稱,事發當天晚上22時許,她微信收到一條好友驗證申請,是之前的一個客戶,「之前我給他服務過收了1500元,後來我認爲這個人長得很醜,不想和他聊了,就把他刪除了。」不久後,李明強行進入了張女的租屋,強行與其發生關係3次。
近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判決,李明犯敲詐勒索罪、搶劫罪、強制猥褻、性侵罪,入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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