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騎車撞樹臉凹亡! 父母討國賠5百萬2關鍵僅拿8%
高雄應姓女大生騎機車爲了閃避凸出路邊的路樹及另名騎士,不慎自撞慘死,父母提國賠之訴,求償559萬元。高雄地院認定路樹確實侵入車道,但應女超速又從右側超車,養工處僅需負8%責任,須賠償44萬元,可上訴。(取自GoogleMap/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應姓女大生騎機車爲了閃避凸出路邊的路樹及另名騎士,不慎自撞、當場顱骨骨折、臉部內凹變形慘死,應女父母事後向高市府工務局提國賠遭拒,只好提國賠之訴、求償559萬元。高雄地院認定路樹確實侵入車道,但應女超速又從右側超車,養工處僅需負8%責任,須賠償44萬元,可上訴。
2021年4月某日上午,應女騎着機車沿着阿蓮區民生路北往南行駛,突然驚見路旁樹幹歪斜、向內超出路面邊線,她當下爲了閃避,企圖從楊姓腳踏車騎士的右側超車,沒想到還是擦撞到路樹,人車噴飛,路人趕緊幫忙報警。
警消趕抵現場,發現應女整張臉內凹變形出血,送醫搶救後仍因顏面骨骨折、神經性休克,當天就不治。應女父母痛失愛女,認爲行道樹管理單位疏於管理、危害用路人安全,向工務局養工處提出國賠申請,最後遭拒。
應女父母一狀告上法院,強調該地路樹已經歪斜至少半年以上,養工處怠於管理維護及設置警告標誌,造成憾事。
養工處辯稱,該地路樹並未侵入車道影響行車安全,鑑定報告也顯示,應女發生意外前,車後輪已經壓在路面邊線上,超車時應該已經完全駛出邊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與他們路樹管理無關。
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鑑定結果顯示,應女事發前以時速58.46公里的速度在慢車道上行駛,企圖自慢車道上、楊姓腳踏車騎士右側超車。應女行駛在寬15公分的邊線上,才導致機車右側把手與右側後視鏡擦撞路樹,發生後續意外。
法官認爲,該路段限速40公里,應女已明顯超速,又違規從騎士右側超車,才導致意外發生,需負9成2的責任。不過,養工處疏於檢視路樹成長情形,在蔽蔭、綠化及行車安全上考慮並未周全。照片明顯看得出來,被撞到的樹、高度150公分以上的樹枝確實已侵入車道,亦有責任。應女父母請求559萬元合理,但養工處僅需賠償4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