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性侵處分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2案續查

藝人NONO(陳宣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藝人NONO(陳宣裕)去年6月遭網紅小紅老師指控,侵犯包括她在內多名女子,涉嫌性侵、性騷、性侵未遂、強制猥褻及性侵未成年少女等5罪,共10名被害人出面提告。去年12月,臺北地檢署偵結具管轄權的3案,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原告芳療師及網友等2人不服處分結果,日前向臺灣高等檢察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將兩案發回北檢續查。

小紅老師指控,20年來NONO不斷找上各種職業、年紀女性下手,利用臉書、微信、IG媒介或電視臺工作之便,性侵或強制猥褻包括芳療師、八大工作者等人,人數逾20人。

事後有10名被害人提告,北檢去年12月19日偵結,考量3名被害人僅女方單一指述,缺乏其餘佐證,針對其中3件做不起訴處分,包括:北市中山區某會館工作女子指控,2011至2013年間,曾在包廂內提供NONO油壓按摩服務時遭性侵。

第二個被害人稱2011年12月間,在北市延吉街搭NONO駕駛白色賓士休旅車,在車上遭強吻及揉搓胸部;第三個被害人也是中山區某時尚會館工作女子,她指控2010年在會館替NONO按摩服務時遭壓制、強吻並揉搓胸部。

檢方偵查時,NONO否認3人指控,稱對事發經過沒印象,且第一位被害人供詞與前同事、主管證詞有出入,女方自稱事後求助精神科,檢方也查無相關病歷。因3案都僅女方單一指述,NONO扣案手機中也無與3女聯繫相關資料,事證不足不起訴。

日前,身爲原告芳療師及網友等2人不服處分結果,日前已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爲,提起再議,將兩案發回北檢續查。另小紅老師等7名被害人,北檢以住居所在地爲由,去年底已移轉士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