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S健保給付綁同意書 民團憂醫病衝突 健保署:將刪除

衛福部健保署通過給付「次世代基因定序(NGS)」檢測費用,將於5月1日上路,總計2萬多人受惠。圖/123RF

癌症連續41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第一位,爲加速癌友精準用藥,衛福部健保署通過給付「次世代基因定序(NGS)」檢測費用,將於5月1日上路,總計2萬多人受惠。健保署原規範癌友進行NGS檢測前,須簽署同意書將基因資料儲存在指定的資料庫儲存,檢驗費用纔可由健保給付,但民團批此舉侵犯人權,將於週三健保會正式提案反對。就在提案前夕,健保署表示,將刪除此項規定。

NGS檢測納入健保給付包含14種實體腫瘤、5種血液腫瘤,一共19種癌別,前者每年新發生的患者約2.5萬人,後者約6000人,每年預算規模約3億元,如今衛福部已正式公告,接軌癌症精準醫療。

健保署日前表示,癌症病人進行NGS檢測着眼基因資料敏感,併爲追蹤治療效果,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時,規畫受檢者須籤同意書,願意將自己的基因資料儲存在國衛院人體生物資料庫,檢測費用纔可獲健保給付,如不願意提供,患者需自費檢測。據瞭解,健保會部分委員於週三健保會正式提案反對。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說,醫療院所已有機制上傳檢驗、治療等結果,再由健保署給付醫療費用,這部分未要求民衆籤同意書,但NGS給付規範卻要求患者簽署同意書提供基因檢體,有違健保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並違反有關人體醫學研究倫理原則的「赫爾辛基宣言」及被命名爲「臺北宣言」的健康資料與生物資料庫的倫理考量宣言的疑慮。

滕西華說,個人基因資料十分敏感,涉及國家安全,歐美國家對收集、使用民衆基因資料,需經醫療機構人體試驗委員會同意,即便民衆不同意提供,並不會影響醫療權益,「這必須遵守醫學倫理」,且健保署規範需同意提供基因資料作爲支付條件,此舉更可能導致醫病衝突。

「支持健保引進NGS,但爲符合病友最大權益,不應強迫簽署同意書,以獲得健保給付。」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目前個人健保資料收集,依個資法目的外使用,僅有公務機關、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衆利益,且有必要下才能使用,但關於個人基因資料如何運用、回饋病人,或應由誰負責維護、把關病人隱私,尚未有明確的規範,均涉及病人隱私規範不足,而又強迫病人簽署同意書。

林雅惠說,簽署同意書以獲的給付,更會造成「健康不平等」,經濟弱勢族羣基於檢測費用昂貴,可能是「壓垮生活的最後一根稻草」,只好提供基因資料,但有錢人卻可以自費檢驗,維護自己的隱私及檢體,「讓人感覺是趁人之危」,呼籲給付實施前,要求病人簽署同意書與健保給付脫鉤,儘速研擬個資保護規範,優先保障民衆權益,否則將違反「健保精神」。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劉林義說,健保共擬會議討論NGS檢驗費用,要求須簽署同意書,提供基因檢體資料,但經專家會議討論認爲,現行「健保法」第80條第一項已規範許多健保給付的醫療行爲,醫療院所本就有責任將資料上傳至健保資料庫,無需簽署同意書,因此往後受檢者不需要簽署同意書提供基因檢測資料,健保都會給付檢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