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被當撞警炸街猴! 警掏電擊槍「啪啪響」威嚇...遭控執法過當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18歲女騎士24日行經華山路,獨自前往望高寮看夜景,返程時員警攔查4部機車,她正好從路邊起步經過,員警誤以爲是要衝撞警方,拿出拋射式電擊槍按下電弧聲威嚇。女騎士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也強調自己絕非「炸街猴」。警方則說,女騎士當下有些微蛇行,且沒有減速跡象,才用電弧聲示警,但並未電擊。

▲臺中一名18歲女騎士被誤會要衝撞員警,警方拿出電擊槍發出電弧聲威嚇。(圖/翻攝Threads)

女騎士說,自己從路邊起步,剛騎約60公尺而已,速度不算快,而警方沒有設置攔檢站,也沒有看到警方在揮手示意,看見後立即煞車停下,但員警還是拿着電擊器指着自己。女騎士說,自己根本沒有想要衝撞員警,覺得很錯愕,員警很激動,態度也很差,還說「剛18歲就這樣!」自己只是經過,覺得警方執法過當。

針對女騎士的質疑,烏日警分局大肚所公佈蒐證書面表示,當晚是獲報有民衆騎車聚集,纔會前往,本就不是設置攔檢站臨檢,密錄器也拍下,4部機車看見員警揮手示意後,立即向路邊停靠,女騎士則在最後面,起步後朝一名員警方向騎乘,並非往路邊騎乘。

▲警方公佈密錄器,拍下女騎士當下並未靠邊停,員警纔拿出電擊槍。(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員警見狀,判斷女騎士疑有衝撞員警之嫌,爲避免發生嚴重碰撞傷害事故,拿出拋射式電擊器警戒,以電擊器產生電弧聲用以警示,員警喊「熄火!電下去哦!」另名員警一同上前控制機車,女騎士也配合下車。警方說,員警並未電擊到女騎士,女騎士熄火下車後即停止使用,現場依規定查證人員身分、車籍無誤後即讓其離去。

警方說,女騎士與其他遭攔騎士有交談,應爲熟識關係,研判爲同一羣民衆。但女騎士說,當天只有自己一人前往,只是剛好發現是認識的朋友。

至於女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一事,警方表示,女騎士蛇行,且未依照指示向路邊停靠,使用電擊器示警並無過當。另經警方查證,現場人員均有駕照,無異狀,隨即讓人員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