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訂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室內停車空間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

因應國際規範及2050淨零碳排政策方向,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正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佈施行。

內政部說明,這次修法也考量惰性氣體及鹵化烴等潔淨藥劑滅火設備,能有效降低防護空間裡的氧氣濃度、阻斷燃燒連鎖反應等滅火性能,目前國內設計與技術純熟,已普遍設置於電信機房等場所,但現行使用須經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耗時較長。

內政部表示,爲提升審查效率並將審議程序法制化,於設置標準增訂惰性氣體及鹵化烴滅火設備設置、藥劑儲存容器及配線耐燃耐熱保護等規定,方便消防專技人員規劃施行,同時也明定由地方消防機關逕行審查,以簡化審查程序。

另外,消防署已着手研擬相關技術指導原則及審勘注意事項,以因應室內停車空間既有泡沫滅火設備,變更爲自動撒水設備的設計需求,以及地方消防機關審查惰性氣體及鹵化烴滅火設備的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需求。

消防署表示,後續將辦理系列講習加強各地方消防機關審查效能,並結合消防公協會推廣消防設備人員交流訓練,辦理研討會與國內外專家學者交流,提升國內消防工程設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