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唐亞胡恐成首遭通緝西方領袖 發不發逮捕令?ICC法官2考量

ICC首席檢察官卡林汗針對以國領袖申請逮捕令,堪稱司法震撼彈。(法新社)

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防長葛朗特和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哈瑪斯三名領袖,五月同遭國際刑事法院(ICC)檢方申請逮捕令。內唐亞胡可能成爲該法院成立廿多年來,首名通緝的西方民主國家領袖。但ICC法官同意發逮捕令前,可能須考量管轄權及ICC的「補充性」原則等。

管轄權與補充性原則是關鍵

以色列時報報導,ICC首席檢察官卡林汗針對以國領袖在加薩涉犯戰爭罪、危害人類罪申請逮捕令,或許堪稱以國空前司法震撼彈。資深戰爭罪檢察官布羅迪向路透說,這會是國際司法史上分水嶺,畢竟ICC未起訴過任何西方官員;自從追訴納粹德國官員的紐倫堡審判以來,也無任何國際法庭這麼做。

卡林汗的申請將由三到四名法官組成預審分庭,根據檢方提交的資料做判斷。報導分析,法官將須考慮是否具司法管轄權,這會牽涉到巴勒斯坦國家地位問題。另也須考量「補充性」,這項原則基於ICC「羅馬規約」,即涉案人的國家若有能力和意願對相關案情從事獨立司法程序,ICC不能審判該人。

管轄權方面,以色列非羅馬規約締約國,自認不受其管轄。然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二○一五年加入ICC。二○二一年,該法院一個預審分庭認定管轄權擴及一九六七年以來以方佔領的巴勒斯坦土地。這代表該法院理論上對巴人及涵蓋加薩的巴勒斯坦領地內犯罪有管轄權。

但部分法律專家主張,巴勒斯坦不是主權國家,其在ICC的地位不正當,因此該法院對以國與巴人武裝分子的衝突無管轄權。

以色列將主張國內司法完善

另根據羅馬規約,其管轄權遵行被稱爲「補充性」的原則:若涉案人的國家有獨立司法體系,能夠且有意願調查並追訴涉嫌觸犯羅馬規約所列犯罪的人,ICC就不會調查或起訴對該國涉案人。爲此,以色列會強烈主張其國內司法制度獨立且有能力來調查政治人物、軍官疑似違反國際法的案情。

以色列檢察總長尚未公開透露有在針對相關案情,調查內唐亞胡等高官。以色列國內法律專家也認爲,以檢察總長大概不會這麼做,因爲無證據顯示以方犯案。但卡林汗可能不以爲然。

ICC批准逮捕令申請所需時間依案件各異。ICC檢方去年二月廿二日申請對被指涉嫌戰爭罪的俄羅斯總統普亭發逮捕令,預審分庭同年三月十七日批准。但對蘇丹前獨裁者巴席爾,從申請到批准逮捕令花了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