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兩面刃!警養線民當績效提款機 稍不慎易引火自焚

新北刑大偵查佐勾結毒蟲,並將查獲的毒品共謀售出早在毒蟲界傳的沸沸揚揚,而警方養線民協助破案的界限,也一直遊走在灰色地帶。(畫面僅示意 / 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刑大一名陳姓偵查佐今年初遭到毒蟲檢舉,指控他侵吞辦案的查扣海洛因,檢方將陳員帶回偵辦,復訊後依貪污治罪聲請收押禁見獲准。事實上,警方培養線民也是作爲掌握線索、破案的手段之一,而員警與犯嫌也在私下達成某種默契或條件交換,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員警與線民鬧翻甚至反咬一口吃上官司,在警界已能稱得上是常態。

據透露,刑大偵二隊陳姓偵查佐勾結黃姓毒蟲,並將辦案查獲的1公斤海洛因共謀售出,二人再將不法所得一起平攤,事情早在毒蟲界傳的沸沸揚揚。不過後來二人破局,陳員隨即遭到黃男反咬,稱他查扣毒品的數量與登載數量不符,並主動向新北警方檢舉,陳員則喊冤,堅稱黃男半年內被他逮捕2次,自己是被挾怨報復。

另外,北投分局偵查隊楊姓警務員、陳姓及江姓偵查佐,也被線民反咬檢舉抓槍彈案,卻暗中將查扣的毒品藏在排氣管供線民吸食,3人分別遭判處4年、1年8月及8月有期徒刑。

員警養線民早已不是秘密,卻往往因互動頻繁,加上背後利益衍生出私下「賺一筆」或是分潤的默契,在後續的條件交換,或利益分贓不均這一塊上,甚至有些員警「要抓又要拿」,導致雙方鬧翻而遭反咬,類似案例不勝枚舉。

基層員警表示,礙於派出所往往有專案績效壓力,但經驗不足同仁,常常只看眼前績效,而忘了考慮後果,尤其是涉及毒品案,不少同仁在查獲案件時會「暗槓」部分毒品,或用辦案經費來「養線民」,但毒蟲特性就是,誰能供應所需就聽誰的,因此員警有時在經濟難以負擔下,或在績效壓力下,倉促與線民談條件,有時更是因沒有履約,遭到反咬。

針對警方與線民之間的來往,員警認爲從開始、過程至結束,每一階段的關係需被慎重處理,但常見的情形卻是員警漫不經心地哄一鬨犯嫌,結果卻遭到對方出爾反爾,以至於最後演變至雙方互咬的局面。

一名警官則表示,儘管警局設置刑案獎金、線民費可供分局、派出所呈報,但流程卻相當繁瑣,而在多層審覈的程序裡不僅可能曝光線民的身份、導致線民身處險境,因此保密措施也是他們的重點考量。

爲此,許多員警更常見的做法會是抽取破案獎金以及自掏腰包,毒品案一次兩三千、一把槍一兩萬、兩三萬;甚至部分老學長鋌而走險,泄露風聲予遭到通緝的線民,讓他們及時躲開查緝,又或再早以前透過小包毒品利誘線民,但該行爲不僅涉犯泄密罪,更讓員警捲入持有毒品案,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