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通過公告指定兩 FM 頻道給警廣 未來全為 FM 頻率播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2日決議,依據廣播電視法第4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通過公告指定桃竹苗地區 FM94.9MHz 及雲嘉南地區 FM94.7MHz 頻率,提供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新竹分臺及臺南分臺使用。根據相關規定,警廣須依法在一個月內檢具設立申請書、營運計劃書等文件向 NCC 遞件審查。

NCC 說明,警廣爲24小時現場播音之三播電臺,擁有全區播放執照,有即時宣導國內治安政策、道路交通路況、交通教育宣導、緊急救難資訊等公共服務功能。目前警廣新竹及臺南分臺仍使用 AM 頻率播送節目內容,但隨着國人廣播收聽習慣改變,以及 FM 具備較佳之音訊傳送品質,通過後可以提升用路人收聽服務品質,並維護電波秩序,增進公共服務及頻譜使用效益。

NCC 表示,經會商數位發展部,桃竹苗地區 FM94.9MHz 及雲嘉南地區 FM94.7MHz 均爲空頻,與相鄰電臺不致產生鄰頻干擾,後續將依行政程序公告,並就警廣檢送申請書及營運計劃相關文件辦理審查。

據瞭解,過去警廣使用 AM94.9、94.7等兩個頻道,也剛好與中國大陸海峽之聲廣播的頻道,在西部海岸部分地區就會收到大陸的溢波訊號,調整後將可改善此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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