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服役16年,海軍退役後回家發現家中兒子非親生!

近日,一個退伍老兵的視頻登上熱搜,他在視頻中表示,自己從小養到大的兒子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而且根據時間推算,孩子懷上的時間,正是自己在軍隊中服役時,妻子和第三者懷上的。這件事一出,引發了無數的爭議和討論。

事件的主人公名叫李斌,他從2003年到2020年一直都在青島服役,是一名十幾年的老兵。他在服役時認識了現在的妻子,時光荏苒,到了2017年,這份愛情結出了果實,他們的家庭增添了新的生命,迎來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兒子。這段時間裡,李斌的家庭生活顯得尤爲和諧美滿,退役後的生活也在平淡中洋溢着溫馨和幸福。

然而,平靜的生活被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打破,一切的美好被一張無情的親子鑑定報告所顛覆。這張報告揭示了令他難以接受的事實,使得原本寧靜的家庭生活陷入了波瀾,他養了幾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

視頻中,李斌言辭懇切,他覺得最對不起的是自己的老母親,老人家拖着年邁的身體看了幾年的孫子不是自己的血脈,這麼多年的辛苦全是給別人養了孩子,估計老人也很難接受。

而李斌之所以將此事發到網上,一來是希望藉助輿論的力量給自己提供助力,二來就是他希望藉此將事情的真相公之於衆。而李斌的遭遇也得到了網友的鼓勵和支持,尤其是一些退伍老兵,對於這種事,他們非常能夠共情。

按理說這種事應該已經涉及了破壞軍婚,這種事不光道德上要被譴責,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許的,爲何李斌不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而是選擇發視頻這種頗顯恥辱的方式呢?其實我們能想到的,李斌怎麼會想不到的呢?他早在2022年就選擇了對簿公堂,將妻子和第三者以破壞軍婚罪告上了法庭。

但是法院的判決結果卻讓他寒了心,法院認爲只有結婚或者同居纔算是破壞軍婚,像這種只是亂搞的並不能算。對於這個情況,小編也特意查了一下,如果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如果明知對方是軍人配偶,還與之結婚或者同居,那就觸犯了破壞軍婚罪。而對於這種不涉及長期穩定同居或結婚的情況,如果未達到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則不會被定性爲破壞軍婚罪。

法院的做法確實符合法律的規定,但是卻引發了很多網友的不滿,這樣都不算破壞軍婚,那到底什麼纔算呢?

對此小編認爲,這種行爲雖然法律條文中未直接定義爲犯罪,但它仍然可能違反道德規範,甚至在特定情況下,可能觸及了法律法規。法院應當基於本案的具體事實和證據來進行判決,正如上面這個網友所說的情況,具體事情具體分析。不能完全逐字逐句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