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河堤上遭人持刀砍傷 原是有「隱情」!
▲臺南市警二分局查出中西區民權路河堤發生的兇殺案,系吳姓男子持水果刀自戕後跳水欲尋短未果,真相終於大白。(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中西區民權路河堤7月1日晚上發生的兇殺案,吳姓男子自稱在河堤上遭3至5名不詳人士持刀械砍傷頭部案,經臺南市警二分局深入調查,發現本案系吳男持水果刀自戕後跳水欲尋短未果,真相終於大白,是一場烏龍報案。
吳男自稱停妥機車後,遭數人「蓋布袋」持利器砍殺頭受傷,而後再向運動路過的外籍人士討水喝,被報案人帶往安平區1家超商休息,並報警送醫。二分局警方案發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至案發現場勘查,發現河堤上停放之吳男機車完好無損,安全帽仍置放於後照鏡上,現場未發現有任何打鬥可疑痕跡,與吳姓民衆所陳述顯有出入。
另前往民權路4段停車場旁勘查,發現吳民騎乘紅色機車影像於7月1日下午4時許進入停車場(鹽水溪畔),亦無其他車輛或人員跟蹤尾隨;另於2日下午再前往現場勘查與查訪,訪問當時目擊證人吳姓婦人表示,7月1日晚上6時30分至7時許,在鹽水溪堤防上運動時,發現1名男子從溪河中樹叢爬上堤防,躺在地上,頭上有明顯傷痕,全身溼透沾滿污泥,並向運動的民衆討水喝,與吳男向警方所述相符。
警方再深入追查,查出吳男自行購買啤酒及水果刀,騎乘機車至鹽水溪堤防廢棄碉堡,再下車步行,邊走邊持刀砍頭,並跳入鹽水溪河中輕生,因爲河水太淺,沒有辦法求死,於是又從溪河中自行爬上岸,被民衆發現報警,因吳男有嚴重幻聽、幻覺困擾,致精神狀況不佳,其身上傷痕,係爲自己持刀自殘所造成,並非遭人砍傷,本案終於真相大白,也讓警方折騰警方一整天。
二分局呼籲民衆,「生命誠可貴」,千萬勿輕易結束自己的生命,若有心理或情緒等身心問題,可以循求正常管道抒發心情或至醫療院所診治,輕生不能解決問題,若能退一步思考,可爲生命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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