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零口供”企圖逃避法律制裁,面對鐵證當庭認罪

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蔡航 皮正宇

兩人密切配合入室盜竊,包裹嚴實躲避監控,拒不交代犯罪事實,認爲“零口供”可以逃避法律追究,企圖矇混過關,但終究難逃法網。10月17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檢察院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了案情始末。

原來,2023年12月,邱某和劉某駕車來到宜昌市西陵區某小區內,兩人分工合作,由邱某用口罩、衣帽將自己包裹嚴實後進入樓棟實施盜竊,劉某在樓下“望風”。邱某使用開鎖工具入戶後,將被害人沈某家中價值8萬餘元的金銀首飾盜走。得手後二人隨即離開宜昌前往重慶,途經重慶市萬州區時,邱某將盜得首飾交由劉某銷贓。同月10日,經被害人沈某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後於同月20日將邱某、劉某抓獲。

嫌疑人邱某和劉某被抓獲歸案後,均矢口否認實施盜竊行爲,拒不供述案情具體細節,企圖逃避法律制裁。

經過仔細梳理在案證據,承辦檢察官認爲本案雖近乎“零口供”且疑點重重,但犯罪線索仍然有跡可循。瞭解到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劉某銷贓的證據,就以劉某爲突破口,引導偵查機關採取逐個擊破的方式,分化瓦解兩名犯罪嫌疑人。經六次訊問,劉某最終如實供述了參與盜竊並銷贓的行爲。而邱某在“零口供”的情況下被提起公訴。

面對邱某強硬的態度,承辦檢察官對案件細節進一步抽絲剝繭,最終在邱某供述中找出漏洞,進一步完善證據鏈。庭審時,面對充分確鑿的證據,邱某態度逐漸鬆動,經過釋法說理,邱某當庭認罪,經宜昌市西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邱某、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二年,並各處罰金一萬五千元、五千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承辦檢察官表示,人可以不說話,但證據“會說話”,拒不交代犯罪事實非但無法逃脫法律制裁,反而會失去認罪認罰從寬的寶貴機會。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