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進入他人裝修中的別墅摔傷 起訴房主、物業索賠16萬餘元
張先生的別墅 受訪者供圖
去年6月,紀某自行進入蘇州一棟正在裝修的別墅,結果不慎摔入地下室受傷,住院治療花費十多萬元。出院後,他將物業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治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6萬餘元。涉事房主稱,蘇州吳江區人民法院近期正在組織三方調解。
日前,房主張先生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紀某未經允許進入自己別墅,責任應該自己承擔。而且自家新房還沒入住就發生事故,給自己帶來了長期的心理陰影。
有受訪律師認爲,紀某擅自進入他人別墅,應該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這類案件大概率會進行調解,房主可能會承擔少量責任,但如果擔責可以向裝修公司追償。
男子進入他人裝修中的別墅摔傷
起訴房主、物業,索賠16萬餘元
近日,蘇州吳江區一棟別墅的房主張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去年有人未經允許進入他正在裝修的別墅摔傷。今年,這位傷者把他和小區物業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6萬餘元。近期,蘇州吳江區人民法院正在組織三方調解。
張先生提供的原告起訴狀顯示,2023年6月23日,紀某在張先生正在裝修施工的別墅內,因施工現場未設置任何圍擋及警示標誌,導致紀某從一樓陽光房施工處摔到負一樓地下室,多處受傷並昏迷。紀某清醒後被送到醫院就醫並住院。紀某最初起訴對象爲小區物業,後將張先生追加爲被告。
紀某摔下地下室的位置,當時此處沒有玻璃。受訪者供圖
證據清單包括當時的接警記錄和醫療記錄,其中接警記錄顯示,袁某報警稱發現朋友紀某倒在車庫,已經送到醫院。經初步調查,系紀某走到張先生別墅院子裡,從一樓陽光房施工處摔到負一樓地下室致傷。
相關材料顯示,受傷後,紀某先後在多家醫院治療並住院,診斷結果爲兩側顳葉挫裂傷伴血腫、兩側顳部硬膜下血腫、頭皮稍腫、右肺上葉少許模糊影、T11椎體骨折等,清單顯示醫療總花費12萬餘元,其中住院花費9萬餘元。
起訴狀顯示,紀某要求被告支付包括醫療費、康復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暫計16萬餘元。
房主迴應:
對方未經允許進入自家別墅
張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別墅裝修時他並不在小區,是小區一位保安告知他有人摔傷,地下室有血跡,自己還給了保安幾百元委託他清理乾淨。事發時是下午5點左右,不在物業規定的裝修時間內,工人已經離開。裝修期間別墅小院的大門沒有上鎖,但小院有院牆、綠植圍擋,是明顯的私人空間。紀某私自進入小院後,從地下室的通風天井處掉入地下一層,之後自行從地下室出來進入小區車庫。
張先生認爲,對方作爲一名無關人員未經允許進入自己家中摔傷,自己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我新買的別墅還沒住就見血,心裡一直有陰影。”張先生還稱,自己今年生意不順,“我還想找他賠錢呢。”
12月11日,小區物業一位項目經理樊女士告訴記者,紀某的朋友是小區租戶,其以探訪親友名義進入小區。監控顯示當天下午5點左右,紀某在小區散步進入了張先生的別墅。由於保護隱私,小區監控不能拍到業主院內,紀某進入後發生了什麼物業並不清楚。後來的監控顯示,紀某從地下室過道走了出來。
樊女士表示,此後紀某曾多次到物業索要房主張先生的電話,物業以私人索要業主電話不合規矩一直拒絕提供,表示可以通過合法程序獲取。近期,物業才收到了對方起訴的消息。
樊女士認爲,紀某的摔傷是個人行爲,與物業沒有關係。對方作爲一個成年人,莫名其妙地進入別人家,張先生是可以追究其責任的。而且新房子還沒入住就發生這樣的事,張先生心裡肯定不舒服。
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聯繫紀某及其律師和當時的報警人,對方均拒絕接受採訪。11日下午,記者多次聯繫吳江區人民法院,截至發稿暫未接通。
律師解讀:
房主或承擔少部分責任,可找裝修公司追償
對於上述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別墅院內屬於業主專有權部分,未經業主同意,其他人不能進入。作爲一名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其進入他人別墅院內掉入地下室受傷,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付建認爲,事故發生時該房屋處於裝修狀態,且房主並不在現場。但房主能預見到裝修可能會給他人帶來一定的風險,應當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也可能會被認定存在一定的過錯。
北京偉睿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虎纔則認爲,這類案件法官有較高的自主裁量權,無論是認定房主沒有盡到防範責任,從而應承擔一定賠償,還是以擅自闖入他人住宅爲由認定房主不承擔責任,都有其合理性。
林虎才表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大概率會要求房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比例會非常低,大概10%到20%左右。並且這類案件大多都會通過調解解決,一般不會判決。林虎才認爲,物業在事件中應該不會承擔責任,因爲裝修發生在別墅內而非小區公共空間。
林虎才還指出,如果最後認定房主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可以向裝修公司追償。因爲裝修是由裝修公司負責,他們沒有設置警示標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延伸閱讀
23歲設計師猝死在出租屋內:家屬稱長期加班 索賠26萬
12月4日,23歲劉某家屬報料,稱劉某於今年3月份入職合肥羽飛石視覺科技有限公司,“因長期加班,於11月30日猝死在出租房。”
劉某於今年3月份入職合肥羽飛石視覺科技有限公司
家屬提供的死亡通知書
劉某的家屬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並提供了勞動合同、打卡信息、聊天記錄等證據。勞動合同顯示,2024年3月21日,劉某與合肥羽飛石簽訂了勞動合同,入職崗位爲“渲染後期”,試用期工資一萬五,合同期內,給與年薪18萬元待遇。然而,在今年11月30日,劉某被發現死於出租屋內。
劉某的家屬稱其長期加班
家屬夏先生表示,當天,公司聯繫劉某處理一個項目文件,給他打了很多電話,都無人接聽,於是找了一名與劉某關係較好的離職員工,知道了劉某的出租屋位置,在屋外撥打電話聽到鈴聲響起但無人接聽,於是報了警。合肥急救中心急救科出具的《居民死亡通知書》顯示,2024年11月30日18時12分,經鑑定爲呼吸、心跳停止。
劉某與好友的聊天記錄截圖
家屬提供的考勤信息顯示,11月21日、27日、28日的下班時間都是在晚上八點以後,其他幾天打卡時間在下午六點左右。此外,劉某與好友的聊天記錄顯示,劉某經常與朋友提起自己在加班,最近與好友的一次聊天中,他提到:“感覺差不多了”“我是累死的”。
在一些項目羣,劉某經常在凌晨0點以後,還在解決客戶的設計訴求。家屬認爲,劉某的猝死,與長期加班有着很大的關係,12月1日,劉某的家屬到達合肥市,與羽飛石視覺溝通賠償問題。
家屬提供的考勤信息
劉某經常在凌晨0點以後,還在解決客戶的設計訴求
12月4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到了羽飛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先生。方先生稱,公司正在配合家屬處理劉某的後事問題,他承認,在設計這個行業,設計師的工作是跟着項目走的,當項目有緊急需求的時候,加班是事實。但是公司在考勤方面也比較靈活,如果前一天晚上有加班,當天考勤可以靈活打卡,在劉某的考勤信息裡,也確實有上午10點多、11點多打卡的記錄。
方先生表示,公司爲劉某購買了社保,也諮詢過社保部門,在劉某猝死的48小時之內,並沒有加班的情況,不符合工傷的標準。目前劉某的家屬提了26萬元賠償金的訴求,與公司願意賠償10萬元之間差距較大,雙方還在協調之中。方先生還稱,劉某有玩遊戲到很晚的習慣,猝死可能與這個也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