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被開罰單 竟將泥沙倒入警用安全帽罰2千

鄭姓男子被控不滿因交通違規遭警方開單舉發,趁警員離開警用機車去執行其他勤務時,將泥沙倒入警用安全帽內,導致警用安全帽無法立即使用影響勤務。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鄭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千元。

裁定書說,鄭姓男子於去年10月6日清晨3點15分,在臺南市不滿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趁警員離開警用機車前去執行其他勤務時,將泥沙倒入置於警用機車腳踏墊上警用安全帽內,導致警員返還機車停放處,欲騎用警用機車前往執行勤務,因警用安全帽無法立即使用而影響勤務遂行。

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法官經查,鄭的行爲,雖尚未達強暴脅迫程度,但於警方執行職務時以不當行動相加,已影響警方勤務執行。

法官認爲,鄭的行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行爲,並審酌鄭違序手段、違反義務程度、所生危害程度等一切情狀,裁罰2千元。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規定,按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者,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鄭姓男子不滿因交通違規遭警方開單舉發,趁機將泥沙倒入警用安全帽內,導致警用安全帽無法立即使用影響勤務。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鄭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千元。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