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莊鄉所補償向天湖停車場原地主

苗栗縣南莊鄉公所遭監察院糾正收用興建向天湖停車場程序有缺失。(風木基、羅重盛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南莊鄉向天湖賽夏族矮靈祭祭場周邊土地,至1991年改編成原住民保留地,南莊鄉公所在改編前1年,將部分土地提前收回興建成目前的向天湖停車場,並未依法補償原使用的朱姓族人,朱不服爭取權益長達32年,在南莊本地縣議員楊文昌等爭取下,原民會出面協調南莊鄉公所同意補償朱某,日前在原民會官員及楊文昌等在地民代村長見證下,雙方簽署補償同意書,讓朱姓族人爭迴應有權益。

向天湖爲賽夏族人世居之地,主要範圍包括向天湖周邊,及東側向天山等,國民政府遷臺後成立山地保留地,將向天湖周邊全部畫入,1991年政府改編山地保留地爲原住民保留地,南莊鄉公所卻在前1年未經合法的公告程序,就直接收回其中部分土地,興建成現今的向天湖停車場,成爲鄉公所的公共事業使用地。

當年南莊鄉公所收回這塊保留地時,也未提供朱姓原使用人地上物的拆遷補償,朱某要求鄉公所補償,但始終未獲鄉公所同意,甚至後來因超過15年求償年限而不得再求償。

經在地泰雅族縣議員楊文昌等多人多年奔走下,加上原民會官員全力協助,訴請監察院調查南莊鄉公所收回土地程序,監察院以南莊鄉公所的收回公告、使用及拆遷補償都未依合法程序完成,對南莊鄉公所提出糾正案。

再經過原民會官員及楊文昌等人居間協調多時後,南莊鄉公所與朱某達成和解賠償,9月12日雙方在原民會官員、楊文昌、南莊鄉代風志雄、潘志華,以及東河村長風木基等人的見證下,簽下補償同意書,讓這樁土地不正義事件得以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