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武鳴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擬最高每套給予1萬元財政補貼
據廣西南寧市武鳴區政府官網,近日,南寧市武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期限爲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1日止。
《徵求意見稿》顯示,繼續優化城區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無住房的,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居民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僅有一套住房,且已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正在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多子女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此外,《徵求意見稿》顯示,繼續實施購房補貼政策。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武鳴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
以下爲徵求意見稿全文:
南寧市武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爲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南寧市決策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經城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繼續優化我城區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無住房的,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武鳴監管支局、各金融機構)
(二)居民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僅有一套住房,且已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正在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武鳴監管支局、各金融機構、城區自然資源局)
二、繼續優化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一)多子女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武鳴監管支局、各金融機構、城區自然資源局)
(二)多子女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屬武鳴城區名下已有兩套住房,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均認定爲二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二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武鳴監管支局、各金融機構、城區自然資源局)
(三)多子女家庭指當前家庭按國家政策已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其中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武鳴監管支局、各金融機構、城區自然資源局)
三、加大小區車位去庫存力度
在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下,小區商品車位已完成竣工驗收(含消防驗收)不滿兩年,在預留20%的商品車位不向社會出售的前提下,經向本小區業主公告一個月後,剩餘商品車位可向社會出售;小區商品車位已完成竣工驗收(含消防驗收)滿兩年仍未出售的,經向本小區業主公告一個月後,可將所有剩餘商品車位向社會出售。(責任單位:城區住建局)
四、繼續實施購房補貼政策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武鳴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新建商品住房的買賣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登記備案時間和契稅完稅憑證時間均需在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責任單位:城區住建局、城區財政局)
五、繼續階段性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針對市場化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可銷售房屋作爲擔保,可申請在項目首棟單體辦理規劃條件覈實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責任單位:城區住建局、城區自然資源局)
六、繼續階段性緩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可銷售房屋作爲擔保,可以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申請延期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必須在工程通過竣工規劃條件覈實前繳納完畢。(責任單位:城區住建局、城區自然資源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我城區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國家、自治區另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