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載走小二生作伴 略誘罪送辦

昨天中午載走1名小二男童,並於今早送男童回家的24歲許姓男子,今天晚上到案接受警方調查,供稱是爲了「找人作伴」。警方將於稍後將他以「略誘罪」移送法辦

警方說,許男雖是成人,但說話很孩子氣,像個長不大的孩子。

許男告訴警方,之前替朋友銀行借了24萬元,但朋友拿了錢卻翻臉不認人;而他到某輪胎公司上班2個禮拜,也覺得並不愉快,因此很想找個人作伴、說說話,才把男童帶回住處

雖然許男並未傷害男童,也未對男童有強制行爲,但他在未獲家長同意下將男童帶回家過了一夜,讓所有人擔憂,忙亂一整夜不敢闔眼,警方將以「略誘罪」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