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7月起加強垃圾破袋稽查 逾3件資收物拒收

南投縣從7月起加強垃圾破袋稽查,民衆須將垃圾分爲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廚餘等3大類,若每袋垃圾含有3件以上資收物拒收,不願配合改善可處最高新臺幣6000元罰鍰。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長李易書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清潔隊一直有進行垃圾破袋檢查,但因近期南投縣運往彰化縣等外縣市代燒垃圾部分退運比例增加,爲減輕垃圾清運量去化壓力,本月起加強破袋頻率,確保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成效。

環保局表示,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將不定期進行破袋檢查,若發現每袋垃圾含超過3件以上資源回收物,將視爲未符合垃圾分類規定,民衆重新分類後纔可丟棄;若拒絕配合仍執意丟入垃圾車,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最常見未落實分類是將紙餐盒、飲料杯等當作一般垃圾丟棄,民衆應將紙類、塑膠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資源回收物與一般垃圾分開。

此外,廚餘應瀝乾水分後,倒入垃圾車廚餘回收桶,或是用於堆肥、餵養動物,避免與其他垃圾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