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虐死前保母曾想收養 奈何受限法規

臺北市劉姓保母姊妹去年虐待受託照顧的1歲大男童,使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不到3個月就因營養不良死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劉姓保母姊妹去年虐待受託照顧的1歲大男童,使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不到3個月就因營養不良死亡。一名男童親友在臉書上貼文指摘欲領養、探視都被拒絕,兒福聯盟稱是不實訊息,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是因現行法規,收出養都需透過13個認證機構進行,不可指定收養。

「自從兒福聯盟轉出後,社工就不讓我們探視你!還一直做假報告說你過的很好」,男童親友在臉書上說,男童生母、奶奶都沒有撫養能力,因此曾在男童4月大時將男童交給他朋友的母親協助照顧,後來男童生母與奶奶進行出養,歷經一年多後法院裁定,曾協助照顧的朋友母親表示領養意願卻被拒絕。

男童親友稱,男童出養後交給劉姓保母安置,社工卻不斷的找理由拒絕訪視,「不然就說如果公開保母個資出問題誰負責之類的,才導致整件事情發生這麼嚴重才知道,保母沒有一天讓你過好日子」,更稱檢察官看社工的日誌「像交功課一樣寫好寫滿而已,連跟聯絡告知親生祖母問題都沒有」,稱自己知道很有問題,但鬥不過機構,盼檢警能還給他們一個交代。

兒福聯盟稱沒有去訪視,用假報告,或者不讓家屬探視是不實的訊息,此案於112年9月托育之後,9、10、11月社工都有進行當面訪視;12月時,因保母表示,另一位社區托育的孩子生病,當月社工家訪因而改期,不料12月底傳來令人哀慟的消息。

兒盟向本案受害者及其家人表達最深切的哀悼、歉意與慰問,並承諾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類似事件不再重演。

新北市社會局則指出現行法規,出收養須透過13個機構申請,若有人指定看中哪個小孩是不行的,另強調此案並無強制出養,是家屬主動向社福中心求助提出出養需求,社福中心評估後,提供衛生福利部許可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資訊供家屬參考,「由家屬自行選擇兒福聯盟進行出養程序」,社會局僅依照現行法規進行媒合及相關協助服務,並由兒福聯盟社工進行關懷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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