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送花跟蹤還傳騷擾訊息 餐飲店正妹崩潰報警
高雄沙姓男子愛慕餐飲店正妹員工,送鮮花、遞情書還跟蹤女子回家,甚至在社交平臺狂傳騷擾訊息。高雄地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沙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沙姓男子愛慕餐飲店正妹員工,大動作送鮮花、遞情書遭拒後,還在網路上多開身分、傳送「我知道妳很喜歡我,口是心非」、「每天吃豆漿就近觀察妳」等騷擾訊息。不死心的他甚至騎機車在餐飲店周邊徘迴,偷偷尾隨正妹回家「盯哨」。正妹不堪壓力、心生恐懼,只好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沙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0年6月,沙男到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某家餐飲店消費,對一名正妹女店員一見鍾情,之後不但多次上門消費,該年10月時還手捧花束、直接到店內給正妹驚喜。正妹當時大爲傻眼,根本不敢收。
沙男不死心,該年12月時又手寫情書,直接放在櫃檯,指名要給正妹店員,但正妹店員依然不領情。沙男發現實際行動無用,便轉向臉書、IG社交平臺搜尋正妹的帳號,開了一堆分身、傳送「我知道妳很喜歡我,口是心非」、「妳眼裡的脆弱讓我心疼,我很想呵護妳,照顧妳」、「寶貝妳很愛我對吧?」「寶貝,我願意照顧妳一輩子直到我死」、「寶貝老婆睡了嗎,妳是我的寶貝」、「寶貝妳愛我嗎?」、「每天吃豆漿就近觀察妳」、「你好美,我很想妳,妳睡的好嗎?妳有沒有想我?妳心裡有什麼話,儘可以跟我說,妳是這個世界上我最不願傷害的人」等私訊。
正當正妹店員不堪其擾時,又發現沙男會出現在餐飲店對面的郵局盯哨,甚至趁她下班時騎車尾隨,在她住處周邊不斷徘徊。正妹店員嚇到連休假都不敢出門,只好報警處理。
沙男到案後,坦承自己就是喜歡正妹店員,也承認多次騎車跟蹤她。法官痛批沙男不用理性、正當方式追求異性,對女子反覆實施侵擾,使女子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其日常生活,所爲實屬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尚知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沙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