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遭黑函指控涉嫌利益輸送 公司4點聲明駁斥不實抹黑
媒體今天收到一封未署名的「南山人壽內亂大斗爭!」檢舉函,並同時向金管會陳情。南山人壽傍晚則4點聲明嚴正駁斥不實抹黑,將追究黑函的法律責任。而南山也向保險局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展開調查。
檢舉函主要針對南山人壽新任投資長,其原爲固定收益部主管,指控她過去三年間授權下屬某協理主導投資國內投信發行之海外債券ETF,並大幅增持羣益投信所發行之海外債券ETF300億元臺幣。
而羣益投信並非市面上發行債券ETF之主要機構,市佔率低於2%,惟進一步統計,南山投資於羣益投信發行之債券ETF佔南山整體債券ETF逾40%、佔羣益投信整體ETF發行量之近30%,大幅超出市佔比例。
加上該協理的家人任職於羣益投信,負責公司ETF銷售與投資,南山固定收益部大幅加碼300億恐有圖利特定人士之疑,未進行利益迴避。
檢舉人還提到投資長上臺後一個月內即進行一連串的清算行動,接連透過積極干預證券部門運作,與證券投資部主管爭論,並要求同仁錄影留證,後以以下犯上之理由將其送人評會討論懲處事宜。該主管不接受男欺女這類不正當之道歉理由,選擇離職。
而後並解散資產配置部原負責債券ETF投資之團隊,進行團隊整肅及組織改造,放入親信至各部門長官,以進行全面掌控。
南山人壽傍晚則針對今日該封不具名人士發送黑函指稱公司投資交易涉嫌圖利某公司一案,提出以下4點說明。
南山人壽辦理投資業務,建立嚴謹的內部控制程序,在決定投資議案時,必須依據投資的類別及額度,分別經由部門主管、投資長、投資審議委員會、或董事會審查通過。
經查,公司決定投資投信發行之債券ETF,系經由投資審議委員會所討論通過,並非單一經理人所決定,且依公司規定,該協理亦不具南山人壽公司投資核決權限。因此,黑函影射公司有圖利之嫌,顯系不實之抹黑。
羣益投信所發行債券ETF之市佔規模爲國內領先之投信機構,而公司對於ETF之投資,系依照專業評估分析,選擇ETF標的,且投資對象分散於數家投信業者,並無投資於羣益投信之ETF逾40%之情形。因此,黑函系以不實之流言,企圖損害南山人壽之名聲。
對於不具名人士以黑函攻擊特定人士及造謠污衊,南山人壽嚴正駁斥,其有涉及違法行爲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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