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5年舊房裝修補貼擴圍 最高補貼3萬元
2月15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南京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力擴圍南京市2025年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申領的公告》。本次補貼截止時間爲2025年12月31日。先申請先得,若活動資金使用完畢,則申報提前結束。
據瞭解,此次補貼的標準是按照裝修合同中由裝修企業代爲購買的相關物品和材料購置價的15%給予補貼,每人且每套房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補貼基數並非裝修合同總價,而是符合補貼範圍內物品和材料的購置總價。
本次補貼申請適用於城鎮和農村住宅裝修包工包料或包部分材料的情形。補貼範圍包括2025年購置用於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飾面磚、地板、牆板、集成吊頂、套裝門、家裝成品窗、整體櫃、淋浴房、潔具等物品和材料。同一套房不重複享受商務部門的家裝家居補貼和民政部門的居家適老化改造補貼。
爲方便消費者申請,確保同一套房不重複享受商務部門的家裝家居補貼,整體櫃、淋浴房、潔具等3類物品和材料,消費者可以按以下兩種方式申請:1.前往銀聯雲閃付App,定位南京,在首頁“家裝補貼”模塊內實時查詢最新參與活動商家名單。個人消費者攜帶身份證件到參與活動商家購買補貼範圍內產品,商家通過收銀系統錄入訂單信息、消費者身份證信息,付款時消費者僅需支付扣除補貼後的應付金額。2.可關注“南京消費發佈”微信公衆號,查看活動詳情。
此外,爲確保補貼政策的延續性,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已開具裝修發票未申領補貼的,申請人承諾申領補貼的物品和材料於2025年購買,可繼續申領補貼。
可以申請補貼的房屋要求:包括城鎮住宅(含65年產權公寓)、農村住宅,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鋪、辦公用房等非住宅。對申請人的要求:補貼申請人爲房屋產權人,不包含單位。1.房屋產權人爲多人的,任何一人都可以提出申請,同時應當提交產權證上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申請委託書。2.房屋產權共有人或其他自然人可爲申請人出資,簽訂裝修合同,但裝修合同中的房屋地址必須與房屋產權證明中的地址相一致。
一人多套房的只補貼一套,一套房有多個產權人的只補貼一次。2024年已獲得補貼的相同事項不再接受申請,補貼採取線上申請。
補貼辦理流程
一、申請。採用線上申請方式(小程序近期即將上線,具體時間將及時公告)。申請人應仔細覈對申請材料,並生成電子版圖片以便上傳。本人在線上操作有困難的,可尋求裝修企業或區房產(住建)部門工作人員等協助線上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
1.身份信息:在申請表上填寫申請人、委託人(如有)、出資人(如有),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及相應的委託書。
2.房屋產權證明:
(1)補貼申請人須爲房屋產權人。
(2)產權證明類別: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經房產交易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農村住宅確權證明或有關單位開具的住宅產權合法證明。
3.裝修改造第三方證明:一般由所在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出具,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可由屬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供,也可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裝修改造房屋所在單元鄰居提供。有關單位開具的住宅產權合法證明應包括裝修改造證明。
4.與裝修企業簽訂的裝修合同及相應付款憑證:
裝修合同約定的裝修款數額應不小於裝修款發票金額,且不小於該合同項下可補貼物品和材料購置總價。裝修款發票金額、可補貼物品和材料購置總價不一致的,以數額小的金額爲基數計算補貼金額。
付款憑證:是指個人支付記錄和正規的稅務發票(二者缺一不可)。個人支付記錄和發票開具時間應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間。
(1)正規稅務發票包含外地裝修企業開具的發票,發票的擡頭可以是房屋產權人、出資人姓名或申請房屋的坐落,填報的發票金額包括稅額。
(2)一套房有兩家及以上裝修公司並簽訂裝修合同的,可以一次申請並分別提供相應的申報材料,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5.裝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裝修企業營業執照營業範圍應當與補貼項目相關聯(上傳圖片)。
6.物品和材料購置明細表(上傳圖片)。
7.施工中或裝修改造後現場照片(上傳圖片)。
8.申請人銀行卡(一類賬戶,上傳正反面照片)。
9.承諾書:申請人承諾未同時享受商務部門的家裝家居補貼和民政部門的居家適老化改造補貼,承諾發生退貨情形時應及時撤回申請,返還相應已獲補貼。
申請時間認定:申請補貼資金額度先申請先得、用完即止。已審覈通過的,有效申請時間爲其當次申請提交時間;未審覈通過的應當重新提交申請並以最終審覈通過的那一次申請時間爲有效申請時間。若活動資金使用完畢,則申報提前結束。
二、審覈。區房產(住建)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審覈,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人重新申請。
三、撥付。按照審覈通過的補貼申請時間進行排序,形成待撥付補貼清單,具體撥付進度根據資金下達的時間和額度按排序發放至申請人賬戶。
四、抽查。區房產(住建)部門可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或以電話回訪、實地踏勘等方式對申報情況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50%。對在申領過程中發現個人或者企業有騙補、套補行爲的,嚴肅處理,取消補貼資格,收回補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五、退貨。申請人領取補貼後或在補貼尚未發放前退貨,導致補貼額度或補貼基數發生變化的,須在發生退貨後5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申請單位說明,撤回申請、返還相應已獲補貼。如發現申請人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爲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許崇靜)
來源:南京晨報/愛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