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續辦光電弊案 郭再欽涉詐欺30萬交保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左)、張啓楷(右)16日批力暘光電弊案抓小放大,點名臺南市長黃偉哲與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圖利力暘集團卻遭縱放。(姚志平攝)

臺南地檢署偵辦力暘光電小二甲禁令解套弊案,已起訴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名官商,全案正由臺南地院審理中。南檢15日又以銀行法、詐欺等案由傳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晚間除諭知郭再欽、張姓業者分別以30萬元、10萬元交保,3名廠商相關人員遭羈押禁見。

據查,南檢偵辦力暘光電弊案時,發現郭再欽應廠商的請託,曾安排力暘集團總裁古盛𪸩與臺南市長黃偉哲、陳凱凌等人見面,希望能爲小二甲禁令解套。檢方起訴陳凱凌等15人時,即表示將對郭再欽涉案部分另案調查。

前天檢調人員前往郭再欽住處及廠商辦公室等多處搜索,並陸續傳喚郭再欽及廠商相關人員到案,檢方復訊後諭知郭再欽30萬元、張姓業者10萬元交保,3名廠商相關人員遭羈押禁見。

民衆黨立院黨團16日舉行記者會,質疑力暘光電違法取得臺南七股的電業籌設許可,不法獲利高達91億元,但臺南地檢署竟然僅起訴時任臺南市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以及經濟部能源局光電組長林文信,沒有長官許可,難道陳跟林能隻手遮天?

總召黃國昌出示最後覈准公文,顯示是由黃偉哲親自決行,再出示准予籌設公文,同樣是由王美花親自決行,讓力暘違法的申請案成功取得電業籌設許可。痛批南檢抓小放大、鋸箭起訴。

黃偉哲迴應,民衆黨故意不提該公文是陳凱凌「代爲決行」,潑髒水的做法非常惡質!

經發局也強調,完全依法行政,公文也是基於業務專業性並落實行政機關分層負責,由經發局代爲決行,再以市長署名回覆以尊重中央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