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渾身酒氣騎車遭攔檢 口出穢言又咬警下場慘了

高雄楊姓男子辱罵警員與咬警察,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處楊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33歲楊姓男子於今年4月30日晚間酒後騎車,他因爲違規與沒有戴安全帽在杉林區臺29線被警方攔查。未料警員在要求楊男於拒測酒測單簽名時,楊男竟然以「死跛腳」等罵警察,甚至咬警察與吐口水。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處楊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楊姓男子於今年4月30日晚間9時許騎車行經杉林區臺29線44.1公里處時,因未開啓大燈及未戴安全帽,被旗山分局杉林分駐所郭姓與盧姓兩名警察攔查,警員發現楊男渾身酒氣,但楊男拒絕接受酒測,警員經告知其權利並請楊在拒測酒測單簽名時,楊竟然以臺語「是沒有被揍過」、「死跛腳」、「靠北三小」等語辱罵警察。

楊男隨後要離開現場,警員要求楊男到派出所查驗身分與開單舉發,以及保管機車,但楊男不從且突然情緒激動,對兩名警員大聲咆哮,在警員對他逮捕壓制欲上銬時,楊與警方發生拉扯,還咬傷盧姓警員的右前臂並吐盧口水,過程中郭姓警員的左前臂也有擦傷。

旗山警方依法逮捕楊男,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監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處楊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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