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患血管性失智症 駕車突衝撞!害男童右小腿慘截肢
高雄市杜姓男子罹患「血管性失智症」,去年3月駕車時突然加速朝一名正在路邊騎自行車的6歲男童撞去,男童重傷倒地致送醫後右小腿截肢。杜男面對男童家屬質問爲何下毒手,竟回「我就是想這樣」,事後又改稱無殺人故意,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其2年,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杜男已與男童家屬和解且自身病重,改判緩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杜姓男子罹患「血管性失智症」,去年(2023年)3月駕車時,突加速朝路邊騎自行車的6歲男童撞去,男童受到重傷,送醫後右小腿截肢。杜男面對家屬質問,竟冷血回「我就是想這樣」,事後又改稱無殺人故意,一審依殺人未遂判刑2年,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杜男已與男童家屬和解且自身病重,改判緩刑,可上訴。
「血管性失智症」又稱「血管疾病引起之認知障礙症」,分爲中風後失智和多發梗塞性失智2種類型,是繼阿爾茨海默氏症第二大最常見的失智病因,發病率估計在老年人中佔所有失智症的10至20%。
杜男2022年1月上班時突然暈倒,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經緊急心臟、腦部手術,產生譫妄、幻覺、認知功能及行爲混亂,被診斷爲「血管疾病引起之認知障礙症」,使其辨識行爲違法及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顯著降低。
杜男出院後2個月的下午,駕車沿高雄市茄萣區民治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中見對向路民宅騎樓、一名男童正開心地騎着自行車,竟突然迴轉、踩下油門、朝男童撞去,男童當場被撞飛倒地不起,杜男也自撞電杆,現場破片四散、煙霧迷漫。
當時一旁的目擊民衆嚇得趕緊報警,立刻衝上前爲男童包紮止血,救護車隨後將男童送醫搶救。杜男事發後留在現場,面對男童家屬質問「爲什麼要把小孩撞成這樣?」竟稱「我就是想這樣!」,但隨後又向趕抵現場的員警坦承自己撞上男童,想要自首。
面對訊問時杜男辯稱,自己罹患「血管疾病引起之認知障礙症」,記憶力、判斷力、認知功能均有受損,案發前誤以爲自己要去臺南某醫院開會,纔會駕車出門。行經事故地點附近時,誤認已經開超過醫院,纔會特別迴轉至事故地點。當時他並沒有發現男童就在面前,纔會不小心撞到男童。
但當時開在杜男後方的駕駛證稱,男童當時在路邊騎車,杜男突然莫名其妙突然往右加速撞上男童,力道相當大,明顯沒有剎車動作。
杜男辯護律師也強調,杜男面對偵訊,一下說開車時有載太太,後來改稱太太在家,記錯了,可見事發當時精神狀況確實不穩定,且記憶錯亂。杜男精神鑑定報告也指出,答不切題,時空錯置,明顯受病症影響。杜男撞擊男童後,自己也撞上電杆,若刻意衝撞男童,大可避開電杆。
一審認爲杜男造成男童及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犯案後改口的行爲實屬不該,但考量他當時確實受病情影響,犯後已與男童家屬和解並全數賠償,依殺人未遂罪判其2年,並令其入監前施以監護1年。
檢方認爲量刑過輕、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杜男雖一度否認犯罪,尚能坦承主要事實,與家屬和解後也獲得諒解,應該知所警惕、無再犯可能。考量杜男犯案後精神狀況仍非穩定,更有多項生理疾病有待持續治療,偵查中曾因不明原因溶血性貧血、需持續接受輸血治療,否則可能危及生命,綜合評估後,依法撤銷改判2年、緩刑5年,併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