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飛車搶女包得手2千元 南市警五分局循線緝獲

黃嫌騎竊得贓車尋找作案行搶目標。(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39歲黃姓男子,涉嫌在6月30日在北區公園路飛車搶奪婦女皮包臺南警五分局案發後積極查緝,循線將黃嫌查緝到案,查出另涉6起竊機車案,全案偵訊後依搶奪、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6月30日7時30分許,北區公園路918巷10弄發生一起機車搶奪案陳姓婦人步行前往延平市場購物時,遭一名男子騎機車從右後方搶奪婦人皮包(內有現金2000元)後逃逸。

臺南市警五分局分局長樹德得知,立即指示各所監視器調閱小組及偵查隊鑑識人員全力偵辦,經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過濾分析,循線查知嫌犯騎乘部重機車,沿途以車換車之方式犯案,掩人耳目藉此躲避警方追查。五分局鑑識人員在作案機車右後照鏡採得指紋比對,確認黃姓男子(39歲、有搶奪、竊盜等刑案紀錄)涉案。

▲警方起獲黃嫌作案時的衣物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案經專案小組過濾分析黃嫌資料,前往黃嫌可能落腳處查訪,得知他在中西區康樂街某處租屋,即向臺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7月2日15時40分警方持搜索票前往黃嫌租屋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黃嫌及其犯案時穿着之黑色長褲1件、格子花色襯衫1件、白色條紋休閒鞋1雙、作案機車鑰匙5把、安全帽2頂及剩餘贓款492元。

黃嫌於警詢時坦承以竊得機車換車的手法規避警方查緝,並沿途尋找目標下手行搶,並於6月29日至7月1日間,竊取6部重機車作爲犯案工具,全案訊後將黃嫌依涉竊盜及搶奪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