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酒駕遭救護車撞死? 眼球液複驗大逆轉!還他清白

臺中市北區今年(2024年)3月19日發生民間救護車與施姓男大生碰撞死亡車禍。(資料照片)

臺中市北區今年(2024年)3月19日發生民間救護車與施姓男大生碰撞死亡車禍,男大生死後經抽血酒測值達到0.54mg/l,遭警方判定酒駕,但施母堅信愛子不可能酒駕,申請抽取眼球液複驗,結果無酒精反應。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指出,人體死後細菌增生產生髮酵酒精反應,他已多次呼籲,別再用死後抽血酒測判酒駕了。

臺中市北區3年19日發生一起嚴重的死亡車禍,1名年僅22歲的施姓男大生當時沿着太原路綠燈直行,不慎撞上鳴笛準備通過崇德路的救護車,造成施姓男子閃避不及撞上,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不治,而施男抽血酒測值達0.54毫克,被判定爲酒駕,因施母無法接受愛子酒駕,申請眼球液複驗,結果竟未驗出酒精反應,也還男大生清白。

對於爲和死後抽血酒測和眼球液酒測差距爲何這麼大,是否是拿錯檢體?或檢驗出包?高大成表示,人死後半小時到1小時,人體細菌增生會產生酒精發酵作用,「即便生前沒喝酒,也可能測出0.5~1mg/l酒測值」,過去就發生多件誤判事作。

但眼球不會有細菌,不會進行無氧代謝,因此抽取眼球液的結果是最準確。對於男大生母親申請複驗抽取眼球液,高大成表示,男大生母親非常用心、令人欽佩;藉此事件高大成也呼籲相關單位,抽血驗酒精濃度僅在人活着時進行纔可行,死後抽血驗酒精濃度不可行。

而當時撞上男大生的民間救護車,經查是送在醫院完成治療的病患返家,並沒有緊急醫療需求,卻一路鳴笛還闖紅燈,臺中市衛生局4月10日已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裁罰該救護車公司6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