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霰彈槍挾女友逼複合 30名警力對峙12小時才棄械投降

陳姓男子持霰彈槍挾女友逼複合,和警對峙12小時才棄械投降。(蔡依珍攝)

陳男落網時,行動不便的陳母一見到他,衝上前相擁大哭,看着他被警方逮捕。(蔡依珍攝)

陳姓男子不滿遭甩,16日凌晨持霰彈槍返回同居處逼前女友複合,揚言同歸於盡,在警方和親友馬拉松式勸說下才棄械投降,結束長達12小時的對峙,陳男坦認因感情因素衝動行事,對槍枝來源避重就輕,桃檢17日復訊後依妨害自由、槍砲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39歲陳姓男子和姜姓女友交往多年,陳男2004年在舞廳朝人頭部開槍,入監服刑,當時大兒子纔剛出生,姜女一手帶大並從母姓,3年前陳男假釋出獄,一家三口團員,定居在桃園區,1年半前又生了女兒,女嬰平時由住在臺北的阿嬤照顧,2人遲未登記結婚。

近日雙方鬧分手,15歲的姜姓兒子篤定要跟媽媽,陳男1周前憤而搬離愛巢,豈料16日凌晨5點竟持霰彈槍返回租屋處,懷疑女友另結新歡吵着要複合,揚言同歸於盡,桃園警方出動逾30名警力,連同親友馬拉松式勸說,終在陳母泣訴:「槍不交出來就死給你看」親情喊話下,陳男棄械投降,結束長達12小時對峙。

陳男16日傍晚5點多落網後拒絕夜間詢問,沉澱一夜後他坦承因感情因素鑄下大錯,卻不願交代槍枝來源,警訊後移送桃檢偵辦。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認爲陳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依妨害自由、槍砲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