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綜治中心巡回法庭成功化解首起糾紛

事了 人和

——南安市綜治中心巡回法庭成功化解首起糾紛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15日訊 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依託南安市綜治中心巡回法庭,聯合多部門共同化解一起涉民營企業物權保護糾紛,促成原告企業撤訴,兩家企業均順利運營,實現事了人和共贏局面。據悉,這是該院依託綜治中心巡回法庭工作機制成功化解的第一案。

據瞭解,甲公司訴稱其與南安市省新鎮某村委會簽訂了期限爲5年的土地租賃合同,但甲公司在接收該土地後發現乙公司佔用了土地廠區內多處場地,用於放置地磅(稱重設備)、員工摩托車、自動售賣機等。此外,該廠區內的電房、環保設備房及污水處理池、臨時廚房也被乙公司所佔用。因此,甲公司訴請乙公司立即騰空並返還電房、環保設備房等地,自佔用起支付土地房屋佔用費。

該案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經過庭前電話、現場查勘、庭前會議,合議庭瞭解到,甲、乙公司均從事塑膠行業,雙方是同行也是鄰居企業,與上述村委會同時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即本案中實際存在了2份土地租賃合同,所租賃的土地系工業用地。甲、乙公司主要爭議點及租賃重合點在於變電房。變電房是塑膠企業運營最重要的一環,乙公司佔用了甲公司所租賃土地上的變電房用於生產經營,甲公司又亟須其騰空歸還投入生產。

考慮到如不能妥善處理該糾紛,極有可能導致兩家企業難以運營,若企業停產還涉及其下衆多勞動者的就業問題,承辦法官反覆外出調研,多次組織甲、乙、村委會三方座談,發現甲、乙公司主要對村委會的兩份租賃合同中變電房“一房二租”的情況存在異議。

案件陷入僵局,若正常開庭審理週期將會延長,不利於雙方企業生產經營。因該案涉及主體衆多,爲將矛盾就近就地就快化解,南安法院立即將該案移交南安市綜治中心巡回法庭受理,便於快速集中多方力量,聚焦矛盾爭議點,以各方專業角度出謀劃策。

依託巡回法庭工作機制,承辦法官首先找到供電部門,經雙方實地勘察提出分割兩個變電房的可行性方案。介於甲、乙公司前期交流不暢,相互牴觸心理嚴重,承辦法官又邀請司法局入駐綜治中心的專職調解員及省新鎮政府、涉案村委會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參與案件調解。

經多次磋商,在法官、調解員、鎮政府及供電部門等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甲、乙公司終於達成協議,願意共同使用變電房,甲公司自願撤回訴訟。目前,兩家企業均已照常運營。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楊玲娥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