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有桃花劫! 神棍替少女開穴「口手並用」15分鐘GG了

一名嚴姓神棍在高雄地區招搖撞騙,甚至強行猥褻未成年少女。(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嚴姓神棍在高雄地區開設神壇招搖撞騙,講授姓名學、易經等內容,2019年間嚴男看上一名陪母親與阿姨來問事的17歲的少女小珊(化名),假藉少女有「桃花劫」爲由,竟強行摸胸、親胸、摸下體等長達15分鐘。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其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嚴男於高雄設立神壇,以講授姓名學與易經等內容認識了小珊的母親與阿姨,2019年4月間,嚴男便對年僅17歲的小珊唬爛恐遇上「桃花劫」,招攬其前往神壇上課化劫。

豈料,同年5月間,嚴男趁着替小珊上完課後,以開智慧與開穴爲由,誘使小珊前往客廳旁的小房間,先叫小珊站在房內的美容牀旁,而嚴男則坐在牀上,先以手按壓小珊的肩膀與頭部,下秒隨即掀開小珊的衣服,口手並用玩弄少女的胸部等,前後近10至15分鐘。按經小珊告訴母親後,母親陪同前往警局報警提告。

一審期間,嚴男坦承犯行,而小珊在案後承受極大的心理陰影,不由自主地反覆想起創傷回憶,容易做惡夢,又或是看到類似的神壇會不自覺想避開與快速經過,更產生自己很髒、容易想哭的情形,橋頭地院審酌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嚴男有期徒刑2年。

案經嚴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指出,嚴男在本案之初否認有猥褻行爲,在小珊送驗事發時所着的內衣後,嚴男才於偵訊時坦承有親吻小珊;此外,審理期間,嚴男又辯稱不知道小珊未滿18歲,顯見嚴男隨證據調查程度,不斷更改說詞,存有僥倖心態。綜合以上,判定原審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