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遭遇職業打假的商家,傷痕累累

職業打假人,他們主動購買假冒、不合格產品,或是有各類技術型瑕疵的產品,然後通過舉報、訴訟或索要的形式,達成針對商家的懲罰性賠償。之所以叫職業打假人,在於打假,已經成爲一種營生。

這個羣體似乎總能找到有問題、有瑕疵的商品,並在各類法律法規當中,找到似乎有利於自己發起懲罰性索賠的依據。但在實際案例當中,分明又能看到那些肉眼可見的不合理,深感自己冤屈的商家,還有頻繁被職業打假人詢問乃至“騷擾”的監管部門。

至少,那些遭遇職業打假人的商家,很多時候其實對於自己究竟涉及了什麼問題,幾乎都不瞭解。法律法規的不瞭解,各類風險預判的不熟悉,往往是很多商家的真實狀況。

職業打假人的存在是促進了社會一般零售消費的進步?還是隻是針對商家進行有計劃有目的的牟利?以及在那些真正促成一種服務得到改善,或是消費者權益得到保護的案例當中,職業打假人又起沒起到作用?

這是一場涉及商家權益、職業打假人利益、監管部門和司法體系的介入等多方構成的現象。

20個騷擾電話集中在凌晨2點

八月的上海,依然炎熱,張雅婷(化名)的過橋米線店裡,也和店外一樣的燥熱。

「品智PLSC」見到張雅婷的時候,她穿着一件圍裙,左手拿着剛做好的外賣,右手拿着手機,聲音嘶啞,站在炙熱的太陽底下,幾乎要哭了出來。就在看到她的前一晚,張雅婷只睡了不到四個小時,一共接到了20來個騷擾電話。

而在一週前,張雅婷的店鋪頻繁遭遇差評,要麼稱飯菜餿了,要麼稱裡面有蟲子頭髮,“我覺得這事兒蹊蹺,兩三天裡增加了十幾個差評,不像是普通買家給出的。”

她打電話過去詢問,但沒想到,這通電話打開了潘多拉魔盒。

“原來他們是一個團伙的!打了幾個電話過去,都稱給錢才刪差評,要不然,會繼續不停地寫差評。”回憶起那通電話,張雅婷憤懣道。

她報警了。

接下來的24小時裡,這個團伙變換號碼給她打電話,因爲要做外賣生意,張雅婷沒辦法拒絕接陌生來電。當天凌晨2點,她接到了20個一接通就掛斷的來電,這嚴重影響到了她的工作生活。

警方來到店裡,留樣、取證。最終以作案團伙號碼變換頻繁難以追溯,以及金額不足立案標準爲由,結束了調查。

但是,騷擾她的電話,還在持續撥進來。

走投無路的張雅婷,求助來她店裡送外賣的騎手,拜託他們幫忙留意拿外賣的人員和場地信息。但這個團伙十分狡猾,過幾小時後纔拿外賣單,外賣騎手同時要送多個單子,在不確定對方是否是敲詐人員的情況下,等待幾個小時,顯然是行不通的。騎手們直接拒絕了這個請求。

“今兒個他們(指騎手)這樣對我,以後他們遇事兒 ,我氣不過也不會去管他們!”張雅婷憤懣道。

張雅婷是個單親媽媽,這家店開業不到一年,全靠她和年邁的父母一起打理。12塊一碗米線,配菜比其他店20塊的都要多。她的小孩只有四歲多,平時就在店裡的地上玩耍。店裡貼心準備了肚兜和可愛的手機支架,牆上貼滿了五彩斑斕的問候標語和貼畫。

“我懷疑,這個團伙之前來過店裡蹲點,發現我的現狀後(指單親媽媽身份),決定進行騷擾。”她有些痛苦的捂臉道。

“他要10倍的賠償”

一直在北京經營茶葉電商生意的劉偉(化名),正在給法官發消息,稱自己的銀行卡被凍結了,沒辦法生活。他答應賠付10萬元賠償金,但仍是不服氣的,打算申請走檢察院監督程序。

“10萬塊錢對我們家是很大的一筆錢。現在茶葉生意不好做,這幾年本來就虧本了,前兩年把老家房子賣了填補虧損,一家子男女老少擠在出租屋,爲了節省房租,今年又搬到離小孩學校更遠的門頭溝。事實上,被法院凍結的那張卡里也沒多少錢了。”

劉偉在電話裡和「品智PLSC」哽咽道:“我不服,「我的茶葉質量沒問題,爲什麼要賠這10萬塊錢」。”

42歲的劉偉,正處於小孩老人都要花錢的年紀。從2019年開始做茶葉生意,至今遇到類似案件有5起,基本上是以標籤瑕疵爲由的職業打假行爲。這些年,光在吃官司上,他就花了將近20萬元的費用。

商家打官司的成本,遠比職業打假人的多。

早在2021年,劉偉就遇到了職業打假,也是因爲標籤瑕疵。他應訴且最終勝訴了,但是打官司前前後後一共花了5萬多,而敗訴的職業打假人只花了3000多元。

“他們做這行熟練了,相關法律法規都摸得透徹,不需請律師,只出個起訴費即可。而商家遇到這樣的事,不知所措,請律師是難免的。「就算贏了,我們大幾萬也花出去了」。”他表示:“毫不誇張地說,在北京賣茶圈子裡,90%的朋友都曾遇到過職業打假。”

2024年1月份,一個收貨人姓名爲李總的人在劉偉的淘寶店裡,購買了5餅茶葉,共付款 10190.4 元。4月份,他收到了法院的電話,稱有位名叫李想的人起訴他在售賣假冒僞劣產品,請他做好應訴準備。

在接到法院電話之前,這個李想從未跟劉偉聯繫。

“接到法院電話時,我還以爲是詐騙電話,連續接到幾次這個電話後,上網查證,才知道自己被起訴了。”劉偉回憶道。

在應訴之前,劉偉將茶葉樣品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質量沒有問題,樣品品種年份與包裝上標明的一致。

幾經波折,他才知曉,對方告的是包裝上標明的生產廠家,與實際廠家不一致。

“我們也聯繫了生產廠家,這個廠家是受品牌方委託生產茶葉的,品牌方公司早就註銷了,找不到人。爲了規避不必要的麻煩,生產廠家不承認這是他們生產的。但實際上,是不是這個廠家生產的,我們玩茶的圈子都心知肚明。”

劉偉遇到的不是個例,河北保定的王芳(化名),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1月12日,王芳接到了自稱是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工作人員的電話,稱一位名叫李想的人,聲稱買到了她售賣的假冒僞劣茶葉,已經起訴,「調解費是貨物的十倍價錢」。

李想是誰,爲什麼要起訴自己?一個巨大的疑惑浮在腦中。

突然腦中閃過一件事,今年一月份,自己的淘寶店鋪賣出了5個茶葉餅,每餅2000元,一共是10000元。

“那人下單時很爽快的,「只問了是不是哪個茶廠生產的,確認之後也沒問其他的,就下單了」。當時我還挺意外的,因爲這茶葉已經有幾年沒賣了,想着應該是瞭解茶葉的人才會買。”王芳回憶道。

同樣,在接到法院電話之前,王芳沒接觸到任何對方聲稱商品有問題的溝通。

「普洱茶等由於生產年份過久,溯源較難,成爲了職業打假人的“眼中釘”」。蛋糕的裝飾品、保健品、化妝品分裝小樣、食品的批准碼、老人經營的商鋪等,都是職業打假的重災區。

一條已然形成的灰色產業鏈

2023年,一個職業打假人在上海向1372家餐飲店提出高額索賠,索賠理由是“無證拍黃瓜”。也就是餐廳常見的一道涼菜:拍黃瓜。

根據澎湃新聞的報道,之前“拍黃瓜”的爭議就不斷:有火鍋店因爲賣“拍黃瓜”被重罰1萬元;之前“涼皮放黃瓜絲被罰”還上過熱搜;湖南株洲一對父子曾舉報當地飯館“拍黃瓜”竟然49次。

“拍黃瓜”成了“職業打假人”的“最愛”。拍黃瓜之前屬於食品監管中“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的特殊類目,需要辦理專門的食品安全許可,對餐館提出了擁有不低於5平方米的製作涼菜的專間等高門檻。所以,此前市場上出現的索賠案例,職業打假人對小飯館賣“拍黃瓜”是“一告一個準”,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館可能面臨動輒數千乃至上萬元的重罰。

“拍黃瓜“處罰亂象不是個例。近年來,牟利目的的職業打假層出不窮,已形成灰色產業鏈。

職業打假人在購買某種產品後,會錄製詳細的開箱視頻,確認產品不符合標準後,直接起訴賣家。

“起訴之前,他們不會跟賣家聯絡,如果被賣家抓到了要錢的把柄,可能會被認定爲敲詐。”鄺安傑說道。

鄺安傑是專注反職業打假的法律從業者。初中的他在一次偶然維權事件後,與不法商家較上了勁,購買任何商品都特別留意。大學畢業後,他在幫助消費者維權的過程中,發現了職業打假的市場亂象。

“最近幾年,職業打假的人明顯多了,絕大部分的職業打假行爲是奔着牟利的。”發現這點後,鄺安傑開始着手做反職業打假的諮詢。

“職業打假成本低,網購十瓶藥品,如果沒有問題,可以退九瓶,自己只需承擔一瓶的費用。但如果有問題,商家就要賠償十瓶藥品的十倍價格。”「對於某些職業打假人而言,職業打假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百度貼吧、小紅書、微博......,到處都是職業打假人招募學員的消息,」除了這些,更多的是靠私人渠道販賣課程。

「職業打假人培訓價格從幾百到幾千不等」,教學生怎麼精準找到目標商品、怎麼寫訴訟書、怎麼送檢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條款。甚至,職業打假人可能有固定合作的鑑定機構。

“我發現一些職業打假人的檢測報告來來去去都是那個機構,不排除他們跟一些檢測機構達成長期合作的可能性。”鄺安傑說到。

浪費資源?伸張正義?

陳之強是職業打假人。在經歷了一場重大人生風波之後,他現在仍在做職業打假人。

出生於2003年的陳之強,被稱爲中國年齡最小的職業打假人,他的職業打假生涯始於2019年,那年他才16歲。而後在2021年2月初(也即是陳之強剛剛成年的時候),到2021年12月底,一年時間提起了800多場官司,獲賠10多萬元。

從初中開始,陳之強就對法律產生了興趣,還購買了法律書籍翻閱。2021年夏天,陳之強選擇自考本科,拿到了暨南大學教育學院錄取通知書,專業爲“法學”。

但在2021年底,他的打假經歷不得不暫停。直到2023年中期開始,除了個人打假,陳之強也做起了“收徒”的業務,開設打假維權交流羣,收取學費教授別人如何職業打假,最多的時候,同時有20多名學員。對於收徒,他不肯多說。理由是這有點涉及到“法律邊緣”了。

陳之強一直秉持的理念是自己在做正義的事情,順便賺點小錢,哪怕爲此付出過代價。

陳之強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被問到未來五年規劃時,稱自己也沒想清楚未來五年的具體規劃,先在職業打假路上繼續走着,賺點錢再說,但是「現在法律法規在逐漸完善,打假也不好做,訴訟失敗的概率很大。」

2019年,16歲的陳之強看到了職業打假的“錢景良好”,放棄學業,首次打假。2024年,21歲的陳之強在職業打假路上,依然是一去不復返。

“打一次假是好事,打十次假不可能變成壞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判決書當中的用語,常被陳之強引用。

而在另一邊,市場監管部門則苦不堪言。

除了上述提及發生在上海的案例,讓上海市場監管部門面臨“職業打假”案件的糾纏。職業打假的現象與市場監管部門的頻繁打交道,也是一個全國性的問題。天津市東麗區市監局的披露,去年該局的政複議幾乎均爲職業打假人申請。

“這麼多年來,基層各種工作都是苦於應付。職業索賠人一紙投訴舉報,我們就要忙裡忙外,擠佔了大量的行政資源。”某市場執法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透露道。

“問題是他們的隊伍越來越壯大,我們的各項任務、職責也越來越多,人員卻沒有增加,形成強烈反差。”

職業打假人員沒有從市場執法監督部門得到滿意結果時,一般會向上級部門提起復議,一旦下了複議決定書,職業打假人不服的話,複議機關也要面對職業打假人的訴訟。

“職業索賠人是不管你人多人少,只要拿不到錢,就會纏訴,直到路的盡頭才死心。”

如若執法人員建議商家拿錢息事寧人,這正中某些職業打假人下懷,他們會立即申請以調解和撤訴方式結案。解決了短痛,但實際上難以真正實現對不法商家的威懾,「反而職業打假人會蜂擁而至,後面的投訴舉報只會越來越多」,坑越來越大,浪費的資源也越來越多。

“職業舉報主要瞄準易搜索發現、門檻低、危害小的領域,「而對於真正需要打假的售假窩點、重大安全違法行爲,卻不會打、不願打、不敢打」。這不是制度設計的初衷,違背了公平公正。”相關執法人員透露道。

“應該拿起法律武器,而非私下和解”

決定打官司之前,行政執法人員跟王芳建議與職業打假人私了:“調解的價格可以談,要不然打官司也要花大幾萬塊錢。”

“我不服,茶葉質量沒有問題,爲什麼要賠錢。就算打官司要付很多律師費,我也要堅持到底。”王芳憤懣道。

她最後勝訴了,法院判決書是這樣寫的“經查公開的裁判信息,李想已經多次向人民法院提起同類訴訟以獲取懲罰性賠償。「李想購買該茶葉是有規劃的,持續性的牟利行爲,本案所涉茶葉不再屬於李想爲’生活消費所需’購買商品,其權力行使與誠實信用原則相悖。」”

做茶葉生意的劉偉卻沒勝訴。一審敗訴,二審勝訴,三審敗訴。他打算髮起復議,已經將王芳勝訴的判決依據提交給法院,希望有新的突破。

商戶該不該賠、該怎麼賠,司法界是有爭議的。近年來,在司法實踐中,不將職業索賠者簡單定義爲“消費者”,已慢慢成爲共識。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違法行爲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江西上饒的胡女士,最近也收到了法院的通知,疑似被職業打假人起訴。在輾轉幾個不眠之夜後,她走進了律師事務所。律師建議她不要走調解程序,做好應訴的準備。

“當商家遇到職業打假時,我更希望他們走法律途徑而不是私下解決。私下解決的話,打假人繼續打假,商家繼續賣這款商品,市場行爲並沒有得到規範。”鄺安傑說道。

某市場監管部門人員表示,案件引到政府部門、引到法律途徑後,商家會得到更全面的指導,市場監管部門對經營者持謹慎包容的態度,根據“輕微違法首違不罰”原則,「在面對不影響商品質量的標籤瑕疵問題,商家首次被舉報一般不會被處罰。」

爲什麼可以一直存在職業打假人?

澎湃新聞主筆沈彬認爲,“職業打假人”能興風作浪,背後的原因很複雜。

首先,現行的不少法律規定過於原則、籠統,和現實的經營環境有一定的脫節,這讓很多“職業舉報人”打着法律的幌子實施敲詐。像“涼皮裡面放黃瓜絲”本身就不宜適用《食品安全法》當中有關“冷食類食品”的特殊監管規定。這需要進一步細化執法標準和流程。

其次,個別執法機關沒有精準把握“輕微違法首違不罰”、過罰相當等的原則性規定,機械套用法律,甚至爲了減輕工作壓力,建議商家與職業打假人和解,讓他們有機可乘。

最後,社會對於“職業打假人”負面影響,沒有形成廣泛共識,不少人還是相信“職業打假人”的所謂“積極作用”,導致執法部門難以下決心果斷處置。

鄺安傑碰到的反職業打假案例中,有一大半是不影響食品安全的標籤瑕疵,比如批准號沒更新,純淨水當礦泉水上架。

「由於知識水平有限,大部分商家不知道這是觸犯法律條款的」。

“職業打假一種市場行爲,市場行爲也需要規範。”在採訪的最後,鄺安傑低聲道。

誰是贏家?

張雅婷的店鋪最近一直顯示在打烊中,她打算跟不法團隊私了。“沒辦法,做不了生意,人也睡不好,接到電話就像驚弓之鳥,精神萎靡不振得很。”因爲店鋪打烊,父母帶小孩回了老家。只有她自己單獨面對接下來發生的事兒。

王芳沒有繼續從事茶葉生意了。2019年,她已經在家帶娃3年,意識到全職家庭主婦與社會脫節的後果後,基於對茶文化的興趣,開始着手做茶葉生意。遇到這件事後,她又陸陸續續遇到其他職業打假人。

“有一次,一個買家聲稱要辦酒席,詢問能不能把一個茶餅分裝成幾十份,我當時就意識到分裝是三無產品,這個人大概率是職業打假人。後面又遇到很多這樣的人,太麻煩了,我就沒幹了,現在又回到在家帶娃的狀態,沒辦法,再看看有沒有其他增加收入的路子吧。”

剛入職市場監管部門的王小明(化名),在行政複議的壓力和對商家的同理心之間搖擺不定,諮詢某市監論壇時,他生出辭職的想法。

陳之強作爲職業打假人,現在認爲自己做的授課,也未必是完全正當的收入行爲。但從他內心感受來說,至少比之前通過職業打假掙來的錢要安全。

一次次的“打假”,誰又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