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妳小菊花第一次」妻外遇聊開了 尪見露骨簡訊氣炸
阿德於偶然發現小美LINE訊息出現鹹溼簡訊要「拿下妳的小菊花的第一次」、「週三那天吃飯做愛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等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婚姻原本幸福快樂,第7年小美忽然行爲異常,經常行蹤不明,阿德於偶然發現小美LINE訊息出現鹹溼簡訊要「拿下妳的小菊花的第一次」、「週三那天吃飯做愛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等語,阿德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小美因婚外情侵害其配偶權,要求賠償30萬元。經過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小美需支付阿德1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106年2月結婚,並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初期兩人感情良好,然自112年9月起,被告行爲異常,經常行蹤不明。阿德因工作繁忙未能察覺,直至112年11月16日,偶然查看小美手機時,發現了其與名爲Eric的第三者之間露骨的LINE對話。
內容涉及性行爲,「不用拋棄自尊,你只要做愛的時候放開一點,在我面前越蕩越好」、「好想妳,好想看見妳現在的裸體」、「其他就是,我要用小玩具讓你一直舒服,然後抱着妳接吻,還要拿下妳的小菊花的第一次,主要是這樣,那基於妳MC的時間,那天內射是OK的…所以做愛的要求可以嗎?」,小美表示「可以,反正那天就…那我這禮拜好好保養一下讓你摸嫩嫩的」、「週三那天吃飯做愛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等語,阿德驚覺小美可能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
隨後,雙方家人召開協調會議,雖然小美未詳細說明,但對於婚外情的質疑並未否認。阿德因此受到極大的精神痛苦,遂依據民法提起訴訟,請求賠償30萬元。
不過,小美在言詞辯論期日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聲明。法院基於阿德所提供的證據,包括戶口名簿、對話截圖及醫療證明等,認定阿德主張成立。
法院指出,婚姻關係中,配偶應互相誠實與協助,若一方行爲不誠實,便已違反婚姻義務,侵害對方的精神利益。小美與第三者的交往已超出一般朋友的範疇,導致原告的情感受到重大影響。最終,法院依據阿德所受的精神損害及雙方經濟狀況,判決小美賠償阿德15萬元。可上訴。